成都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2024-05-11

1. 成都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对部分需要成都户口的知名外企,涉外机构及国有单位的重要职位(如财务、公务员), 将不会再失去机会。 无须再长期办理暂住证,杜绝因未办理被处罚的可能。日常生活中众多的证件证明可即时办理,避免紧急事务因档案问题浪费时间、错失 良机。可以享受成都市民全部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单位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本市户口购房者能得到更优的按揭比率。长远看将来孩子接受先进的教育无需投入大额的择校寄读费.已工作者如户口尚在学校没转档挂靠,则仍为学生身份,不具备评职称条件,或许会失却许多机会。目前入户成都的门槛越来越高,最好是趁着毕业签约的良机!以免人才政策修订后需交纳相当数额的城市增容费

成都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2. 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明确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1、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2、在其他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并且,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成都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法律依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3. 成都引进人才政策2022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来看看最新的政策吧。人才补贴【技能人才补贴】      1、引进人才技能补贴:点击查看      2、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点击查看【人才生活补贴】      目前成都新都区有后备人才生活补贴      点击查看:成都新都区新引进后备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引进人才政策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大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努力打造技能人才高地,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创建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和服务岗位一线,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操作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其他具备相应职业技能水平的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中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包括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高端技能人才目录》(详见附件)条件之一,或符合引进当年《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人才白皮书)》中相关区域人才紧缺指数3星岗位要求的技能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的急需紧缺技能人才。      第四条 本办法实施对象为在成都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本市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用人单位,以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或聘用)关系,从事与本人职业技能相关的生产、服务和教学等工作的技能人才。第二章 政策措施第五条 技能人才来蓉落户。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的外地户籍技能人才(取得技师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不受年龄限制,45周岁以下的只需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可凭单位推荐,到市或区(市)县人社部门指定经办机构进行认定并办理《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第六条 技能人才安家补贴。本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及上下游重点产业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条件的急需紧缺技能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发放安家补贴,共补贴3年。其中:《成都市急需紧缺高端技能人才目录》I、II、III类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月,IV类或《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人才白皮书)》中相关区域人才紧缺指数3星岗位要求的技能人才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月。第七条 高端技能人才引进。本市用人单位从外地引进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高端技能人才目录》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向市或区(市)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人社部门研究并报请同级人才管理部门同意后,给予人才绿卡、人才安居、就业创业和子女入学等政策支持。第八条 高技能人才培训。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分类,对生产制造类职业(工种)按照技师每人5000元、高级技师每人6000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等其他职业(工种)技师每人3000元、高级技师每人4000元,企业高级技师培训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第九条 技能人才企业评价。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在蓉企业按照“评用结合”原则,建立首席技师制度,落实首席技师待遇,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按规定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第十条 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的获奖选手、教练团队和培养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其他重要赛事活动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牌)的获奖选手,给予1—5万元奖励。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授予“成都市技术能手”称号。第十一条 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在全市国有企业中,全面推行《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结合企业薪酬分配理论实践和技能人才特点。推动企业建立多职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以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专项津贴,以及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薪酬分配制度。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在全市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的“高精尖缺”高技能领军人才,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在全国技能大赛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规定奖项的优秀技能人才,可按规定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章 申报对象及材料第十四条 技能人才来蓉落户申请《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由技能人才依照经办服务规程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推荐函;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第十五条 技能人才安家补贴由市人社局根据年度计划印发文件,重点企业向注册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引进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职业成就认定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第十六条 高端技能人才引进所需支持政策由人才所在单位向市或区(市)县人社部门      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支持高端技能人才引进的申请;      2.高端技能人才情况介绍及相关佐证材料。第十七条 高技能人才培训由企业或培训组织方向所在地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申报表;      2.成都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学员花名册;      3.高技能人才培训方案。第十八条 企业首席技师工作室由市人社局根据年度计划印发文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注册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成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文件;      2.首席技师工作室工作管理制度;      3.首席技师工作室器材、设备配备情况;      4.首席技师工作室人员配备情况;      5.首席技师工作室业绩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技能人才参与职业技能竞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由市或区(市)县人社部门印发文件后,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报名或申报,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第四章 经办及审核流程      第二十条 技能人才来蓉落户由经办机构按照经办服务规程,通过社保经办系统、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平台以及其他信息查询渠道对参保信息、证书信息、其他个人信息等进行查询和审核,现场或网络作出审核结论。      第二十一条 技能人才安家补贴按照年度计划由市人社局统一进行安排,通过重点企业自主申报、区(市)县初审推荐、市人社局复核、市人社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社会公示等流程确定。      第二十二条 高端技能人才引进所需支持政策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向市或区(市)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人社部门研究并报请同级人才管理部门同意后,给予政策支持。      第二十三条 高技能人才培训统一组织、统一实施、按季度进行申报。由企业或培训组织方向所在地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纳入培训计划。      第二十四条 企业首席技师工作室按照年度计划由市人社局统一进行安排,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区(市)县初审推荐、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市人社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社会公示等流程确定。第五章 经费渠道及拨付      第二十五条 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区(市)县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市级财政通过财力给予区(市)县补助;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成都市企业首席技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补助所需资金,从市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六条 技能人才安家补贴资金按年度拨付给企业,由企业发放给技能人才本人;企业首席技师工作室建设补助资金按年度拨付给企业,由企业用于首席技师工作室建设。      第二十七条 高技能人才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并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后,由企业或培训组织方向所在地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培训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或培训组织方。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是引进和培育技能人才的主体,具体负责技能人才补贴政策的材料申报、核实和人才管理服务等工作。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凭证应当真实有效。有以下行为之一者,5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有关人才优惠政策。      1.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人才申请的;      2.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补贴和奖励的;      3.有行贿、受贿或索贿情形的;      4.有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 负责资金管理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用人单位或个人通过欺瞒、作假和提供不实材料获取人才引进政策支持,或冒领、截留、挪用、挤占补贴和奖励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做出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条 享受补贴人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终止补贴的发放。      1.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2.与用人单位失去联系30日以上的;      3.有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工作过失的。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经办服务规程由经办机构制定并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7 号)同时废止。附件:成都市急需紧缺高端技能人才目录      I类:国内外顶尖人才。暂无。      II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高技能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国家级领军人才。      III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入选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高技能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省级领军人才。      IV类: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享受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下简称市级)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技术能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入选市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高技能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市级领军人才。      区(市)县      联系电话      地址      四川天府新区      68772520      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288号      成都东部新区      86360085      成都市东部新区市民中心      成都高新区      85155164      85322887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锦江区      86511559      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      青羊区      86269217      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五号楼904房间      金牛区      87705569      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9-10室      武侯区      85355861      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3单元202      成华区      84310100      84386929(职称提升)      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17号      龙泉驿区      84851306      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      青白江区      83617700      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      新都区      89399194      成都市新都区清源路90号      温江区      82726276      成都市温江区大南街五环广场7号楼2楼人才开发科      双流区      85811323      双流区国芯大道399号      郫都区      87862090      成都市郫县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      新津区      82593434      新津区瑞通路146号附207室      简阳市      27028373      简阳市射洪坝街道松林路333号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三楼322室      都江堰市 &nbs

成都引进人才政策2022

4. 成都人才引进政策2022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来看看最新的政策吧。人才补贴【技能人才补贴】      1、引进人才技能补贴:点击查看      2、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点击查看【人才生活补贴】      目前成都新都区有后备人才生活补贴      点击查看:成都新都区新引进后备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引进人才政策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科创和人才局、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科技人才局、社治保障局,各区(市)县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现就2021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      (一)申请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引进人才奖励、企业引才补贴、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的企业,应与我市重点产业链及重点细分领域相符(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航空发动机、工业无人机、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新型材料、大数据产业、人工智能、绿色低碳产业、绿色食品等;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物流业、会展业、文创业等;都市现代农业:现代种业等)。所引进的人才应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1)。      (二)企业引进的人才须从本市行政区域外首次引进(含在蓉高校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且在蓉工作),引进人才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时间为准。      (三)申请享受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的,所获职称应为通过评审取得(不含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取得的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市(州)及以上人社(职改)部门通知批文时间为准。同一个人且同一专业技术职称级别的,不重复享受补贴。企业发放内部使用的职称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在蓉央企或国企直接发放的职称证书除外)不属于本申请办理范围。      (四)已享受引进人才奖励补贴且未满三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之后年度不需重新申报,由企业在每年2月22日前将其在职情况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汇总,提交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区(市)县人社部门凭借申报并通过的当年度人社部门与财政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兑现。二、奖励标准(一)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1.符合《目录》中I类、II类、III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3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2.符合《目录》中IV类条件之一的人才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2021)》中紧缺度3星的需求岗位及要求一致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2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二)引进人才奖励      符合《目录》中I类、II类、III类、IV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的市和区(市)县级收入部分全额给予奖励。(三)企业引才补贴      按其年度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费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四)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      1.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      2.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企业聘用的,给予每人6000元一次性补贴。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需于2022年1月4日(星期二)至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期间,向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递交申报材料,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二)各区(市)县人社部门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前,将初审合格的本地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32404室)。四、申报材料      企业按申请类别填写提交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并装订规范(纸质件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文档)。(一)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申请安家补贴和奖励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4.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二)企业申请引才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引才补贴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成就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与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引才协议、费用支付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 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三)企业申请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人才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才的身份证、职称评审通过文件、职称证书、聘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所获职称证书属非成都市本级人社部门发放的,还须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积极组织受理企业申报,并会同组织(人才办)、经信、科技、财政、农业、商务、税务等部门,按照重点产业链划分,对申报企业性质和人才类别进行初审,及时报送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确保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企业联系机制。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和引进人才的管理,建立联系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引进人才的情况,按时发放补贴和奖励经费并督促企业及时兑现。      (三)完善信息采集。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做好申报企业性质编辑分类工作,对已申报过的企业再次申请和新申请企业进行详细分类,方便有关部门核查企业申报性质。做好各年度申报成功的引进人才在职离职统计工作,收集提供每批次奖励补贴转账凭证电子版报市人社局专技处汇总。      附件:1. 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2021年)      2. 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      3. 成都市企业引才补贴申请表      4. 成都市企业人才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申请表      5. 成都市企业引育专技人才申报汇总表      6. 区(市)县人社部门咨询电话及地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人社办发〔2021〕110号      2021年12月24日      区(市)县      联系电话      地址      四川天府新区      68772520      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      288      号      成都东部新区      86360085      成都市东部新区市民中心      成都高新区      85155164      85322887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      999      号(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      楼)      锦江区      86511559      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      86      号      青羊区      86269217      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      19      号五号楼      904      房间      金牛区      87705569      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65      号      9      -      10      室      武侯区      85355861      武侯区武科西五路      360      号      2      栋      3      单元      202      成华区      84310100      84386929      (职称提升)      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      117      号      龙泉驿区      84851306      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      248      号      青白江区      83617700      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      118      号      新都区      89399194      成都市新都区清源路      90      号      温江区      82726276      成都市温江区大南街五环广场      7      号楼      2      楼人才开发科      双流区      85811323      双流区国芯大道      399      号      郫都区      87862090      成都市郫县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      221      号      新津区      82593434      新津区瑞通路      146      号附      207      室      简阳市      27028373      简阳市射洪坝街道松林路      333      号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322      室      都江堰市    &nb

5. 成都人才引进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人才引进需要的条件:1、学历人才引进落户:(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2)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2、专业技术人才成都入户条件: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3、在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人才引进需要什么条件

6. 成都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

(一)人才引进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1、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原则上需要统招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含统招专升本32);
2、若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者必须具备相应技术职称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
(二)人才引进申请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原件,1寸和2寸蓝底照片四张(高清电子版),在线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半年。携以上材料来我处预审,符合条件提交上级部门。
(三)人才引进落户多长时间可以下发准迁证?
人才引进流程简单,提交材料少,办理时间短,一般1-3个月即可下发准迁证。
(四)自考本科,在职研究生可以办理人才引进吗?
不可以,人才引进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学历,诸如自考、成人高考、远程教育、业余教育、开放教育等多种类型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均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要求。
(五)周岁包括35岁吗,以什么标准确定是否不满35周岁?
包括35周岁(当天),以出生日期作为是否不满35周岁的标准。
(六)人才引进落户需要调档吗?
如申请人要求可以调档,一般情况下无硬性要求。
根据成都人才引进政策的规定,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成功的方式有十三种,每种方式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是不一样的。在申请落户之前需要确认自己是否满足条件,对于不满足条件的情形是不能办理落户的。这十三种方式有一个共同点,即必须在限定的年龄范围内。
《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五条鼓励技能人才来蓉落户。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的不受年龄限制)的外地户籍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到成都市技能人才服务中心或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经办机构进行认定并办理《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7.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成都市人才落户可分为三大版块:
1、成都市学历人才入户
2、成都市专业技术人才入户
3、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
其中学历人才入户又分三种情况: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3号)要求,成都市实施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迁入政策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适用本办法。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8.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申请入户;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成都入户,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第七条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条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