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2024-05-08

1. 残疾人保障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其中,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可见,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需要考虑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属于会计处理上的应发工资,也就是“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数。

因此,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时,是以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数作为取数。

需要注意的是,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属于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摘要】
残疾人保障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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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其中,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可见,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需要考虑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属于会计处理上的应发工资,也就是“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数。

因此,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时,是以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数作为取数。

需要注意的是,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属于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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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看应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累计发生额。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3. 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看应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累计发生额。      2.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3.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4.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5.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4. 残保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
  
 
 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填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填答 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1990年1月1日)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希望您能给个5星赞.感谢您对我的支持。【摘要】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填【提问】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填答 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1990年1月1日)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希望您能给个5星赞.感谢您对我的支持。【回答】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填

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7. 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保障金年缴纳额=(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2019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保障金年缴纳额=(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2019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 工资 。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 劳动合同 (服务协议)的人员。以 劳务派遣 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职职工人数的确定是以 签订劳动合同 的人数为准。2019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2019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口径: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 法规 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里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怎么填,需要和个税系统还有上报统计局的工资和人一致吗

应该和个税申报的工资和人数一致,各月工资总额合计,各月员工人数合计并计算平均人数,按平均人数计算残保金。在职人数和平均工资不要虚填,现在税改之后稽核很严格的,如果跟实际不符,很有可能要有罚金和其他处罚。
在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时,既要按照“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明细科目进行提取数据,还要算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即“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
上年企业的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四舍五入取整数)一般来说,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12个月职工人数之和÷12。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残保金计算的工资总额,是上述两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之和,不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1、人数要求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北京为1.7%,上海为1.6%)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2、雇佣要求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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