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初始投资成本调整

2024-05-16

1.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初始投资成本调整

是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1、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增加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贷方的相关金额;
(2)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时贷记入资本公积的金额;
(3)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按规定贷记资本公积的金额;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中,按相关规定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初始投资成本调整

2. 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成本调整

仅供参考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正商誉不需要调整,所谓正商誉指的是你支付的对价高于你所占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那一部分。即。投资30万元购买A公司25%的股份,购买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00万元。正商誉30-100*25%=5万。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是30万元。
需要调整的是负商誉的情况。所谓正商誉指的是你支付的对价低于你所占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那一部分。即。投资30万元购买A公司40%的股份,购买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00万元,负商誉30-100*40%=-10万元。你用了30万元就购买了40万元的资产,属于老股东让利给你10万元。需要调整。初始投资成本依然是30万元。得到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
       贷:营业外收入 10
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40万元。
注意调整负商誉取得的利得收益及营业外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做纳税调减。

3.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的调整

权益法核算下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计人取得投资当期的损益。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通过支付现金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不计入计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调减项目处理。
一、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投资损益的调整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在计算所得税时,这部分投资收益并不计入应税所得额;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按税法规定由被投资单位进行弥补,投资单位不得将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需要做纳税调整处理。来源:会计师事务所
二、权益法下投资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调整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在会计核算上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投资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的,在会计核算上作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处理,不计入当期损益;投资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部分,但未超过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时也超过了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按持股比例应享有的那部分,作为投资成本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投资成本等。无论哪种情况,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都应将在会计核算上不作投资收益处理的应收股利或利润作纳税调整增加额处理。
三、企业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损益的纳税调整
企业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收益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处理。由于税法与会计准则对投资成本认定的标准不同,因此在转让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股权投资转让收益或损失与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的转让股权收益或损失存在一定差异,这种差异实质上就是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应对股权投资转让损益进行纳税调整。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的调整

4. 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需要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

不需要。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仅限于权益法下。
在个别报表中成本法按付出的代价计账,不存在商誉确认问题;只有权益法,按应享有的被购方所有者权益份额计账,可能存在付出代价与应享有份额之间有差异的问题,即商誉。
但是在合并报表中,成本法下合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达到50%以上实质上也达到控制)的话,体现的是合并报表中的商誉。

在成本法下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所谓成本法,就是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随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增减而调整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

5.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初始成本的计量问题

提问者从根本上就搞错了。权益法、成本法核算都是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和初始投资成本没关系。
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就是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也就是实际支付价款和相关税费之和,所以A是正确的。
根据题意,后续计量时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大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同时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以D也是对的。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初始成本的计量问题

6. 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确认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的概念表述中,企业合并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但怕支付价值中包含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由此可以判断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就是其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相关税费,但应扣除包含在内的现金股利,即为15900-1000+100=15000。这就是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而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成本的调整过程,是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中所进行的内容。所以调整后的成本为后期调整所形成的成本。即为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份额大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时,对其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当然经过后续计量中的调整后,期投资成本就会调整为18000的。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7.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问题

大多数人都在问,成本法如何转换成权益法。
在我看来权益法转成本法,直接转就行了。
原持股的20%,你是按照权益法计算的,该变的都变过了。当时取得的时候,多花钱了就当商誉,不处理。
少花钱了,你就计入营业外收入。

现在又新取得40%股权,这40%股权也同上处理,当日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多了不管,少了,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于你说的“原持股的20%在新取得40%股权当日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是个不存在的东西,再说一边:原持股的20%,你是按照权益法计算的,该变的都变过了。不可能有什么差额了,除非你不会权益法的后续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问题

8.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成本法转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主要有两个方面:①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原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负商誉的要进行调整;
②剩余股权因对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权益变动的损益调整。

而处置的时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对以上是没有影响的。但如果是在2012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之后才确认损益调整。  

要做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