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支出的抵扣限额

2024-05-08

1. 捐赠支出的抵扣限额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可抵扣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分为按3%限额抵扣(非金融企业)、按10%限额抵扣及按全额抵扣三项,由于是由不同的法律法规先后陆续规定的,对其扣除限额的计算也没有统一规定,使纳税人在实务操作中遇到困难,现对如何正确计算扣除限额分析说明如下:捐赠支出的计算与申报主要是依据申报表附表八《公益救济性捐赠明细表》进行填列申报的,在计算时也必须依据该表的规定进行,它的填报说明如下:1、本附表填报本期发生的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进行的所有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2、“用途”栏填报公益救济性捐赠用途,可以按用途归类填报;3、“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主表第43行“纳税人调整前所得”+捐赠支出总额±纳税调整项目)×法定扣除率4、“捐赠支出总额”填报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全部捐赠支出;5、“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捐赠支出总额”-实际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目前在实务中对捐赠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不明确:一是可以全额扣除的捐赠支出是否应当在上述步骤3中的纳税调整项目中扣除;二是对按3%与按10%计算的扣除限额是不分项按3%计算扣除限额,不分项按10%计算扣除限额,不分项按13%计算扣除限额,还是应当分项计算扣除限额。目前的税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应当将全额抵扣的捐赠出支进行扣除,假设不进行扣除,那么对于可全额抵扣的捐赠支出既可以在后面的计算中全额扣除,又在这里可以对它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扣除,这样就对同一支出抵扣了两遍,明显不符合税法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因此,笔者认为在此应当将可全额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进行扣除。企业所得税 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四)项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六条第三款规定: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其他项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扣除。”企业所得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扣除项目,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有关税收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调整的规定中规定的有关税收扣除项目。”因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法规中规定对文化事业捐赠支出按照10%限额扣除的,所以它应视作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的扣除项目。因此在计算时应当分项计算,但其计算基数是相同的。【例】某非金融企业按税法有关规定2002年除捐赠支出之外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2002年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通过中华文化事业发展基金会向某国家重点交响乐团捐赠5万元,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捐赠30万元。则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的计算过程为:1、一般性捐赠扣除限额=(100+10+5+30-30)×3%=3.45万元,实际捐赠额大于扣除限额,按扣除限额3.45万元扣除。2、向宣传文化事业捐赠扣除限额=(100+10+5+30-30)×10%=11.5万元,实际捐赠额小于扣除限额,按实际捐赠额5万元扣除。3、向红十字事业捐赠30万元全额扣除。4、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10+5+30)-(3.45+5+30)=6.55万元。

捐赠支出的抵扣限额

2. 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的计算:

该企业该年度准予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限额为100*12%=12万元。由于本年度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款为5万元小于限额,所以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3.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规定如下: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在此范围内的,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

4. 捐赠扣除限额有哪些相关规定?

捐赠允许扣除的一般规定:
一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前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第一类别和第二类别60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年度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是个人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等第二类别45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5. 捐赠不能超过收入总额的多少?

法律分析:捐赠没有上限。你可以收入多少捐多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六十条 慈善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下,年度管理费用难以符合前述规定的,应当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以外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的原则制定。
捐赠协议对单项捐赠财产的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捐赠不能超过收入总额的多少?

6.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上述规定可知;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者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税前扣除。
以及会计核算的年度利润总额为负数的企业,即使纳税调整后有应税所得,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除上述特殊规定外,不得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相关法律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一)年度检查不合格或最近一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低于3A的;
(二)在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存在偷税行为或为他人偷税提供便利的;
(四)存在违反该组织章程的活动,或者接受的捐赠款项用于组织章程规定用途之外的支出等情况的;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
被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存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存在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对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情形,应对其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依法补征企业所得税。

7. 公益基金会接受捐款有限额吗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提供解答,经查询,公益基金会接受捐款没有限额。【摘要】
公益基金会接受捐款有限额吗【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提供解答,经查询,公益基金会接受捐款没有限额。【回答】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按规定向捐赠人:一是开具相应票据,二是做好相关记录,三是应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捐赠人的权利:一是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权利,二是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但不含捐赠人的利害关系受益人)的权利,三是知情权,四是监督权,五是查询、复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回答】
慈善基金是一个以为弱势群体筹集资金为目的的团队性组织,主要的特点有组织性与无偿性。慈善基金也可以分为公募与私募,一般企业的慈善基金会都属于私募慈善基金,此类基金没有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权利,社会也无法向其主动捐款。而大部分慈善基金都属于公募类型,即社会民众可以自发的向其捐款,慈善基金本身也可以号召民众向其捐款,所得资金会由专人统一运作,并将资金运用在救助弱势群体或慈善基金本身需要的地方。【回答】

公益基金会接受捐款有限额吗

8. 个人捐赠扣除限额

法律分析: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第二项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