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和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

2024-05-15

1. 非同一控制和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
  1.支付货币资金、出让存货实施合并
  借:有关资产账户 [取得的被并方资产公允价值] A
   商誉 [C大于(A−B)之差]
  贷:有关负债账户 [承担的被并方负债公允价值] B
   银行存款、主营业务收入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 C
   营业外收入 [C小于(A−B)之差]
  2.出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实施合并
  借:有关资产账户 [取得的被并方资产公允价值] A
   商誉 [C大于(A−B)之差]
  贷:有关负债账户 [承担的被并方负债公允价值] B
   固定资产清理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 C
   无形资产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 C
   营业外收入 [处置资产的损益]
   营业外收入 [C小于(A−B)之差]
  3.发行权益性证券
  借:有关资产账户 [取得的被并方资产公允价值] A
   商誉 [(C+D+E)大于(A−B)之差]
  贷:有关负债账户 [承担的被并方负债公允价值] B
   股本 [发行证券的面值总额] C
   资本公积 [发行证券的溢价−手续费等] D
   银行存款 [实际发生的手续费] E
   营业外收入 [(C+D+E)小于(A−B)之差]
  4.发行债券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类似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
  1.支付资产实施的企业合并
  借:长期股权投资 B=A
  贷:库存现金、营业收入等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 A
  2.发行权益性证券实施的企业合并
  借:长期股权投资 [A+B+C]
  贷:股本 [发行证券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 [发行证券的溢价−手续费等]
   银行存款 [实际发生的手续费]
  3. 发行债券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类似

  注:无论何种合并方式,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都需要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与控股合并最大的不同在于取得被投资方的资产、负债和支付的合并对价均要以账面价值计算。其次,无论是吸收合并还是控股合并,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和取得的被投资方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均计入“资本公积”。收购是合并的一种,指一家公司完全或者主要控制另一家企业的资产以扩充其实力。在法律上收购与合并的流程有很大不同,而且他们各自也有多种情形,不过有一点是很明显的,收购法人主体是母公司,而合并的法人主体是新的。收购是 指一 家公司对其它公司进行全部的收购,使之成为自己公司的一部分。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

非同一控制和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

2.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

1、合并方式不同: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
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
2、是否保有法人资格不同:
通过控股合并,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
但通过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只保留一个法人资格。
3、合并的主要形式不同:
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只有一种形式,即为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的一种合并形式。
一、企业被并购和重组是一回事吗?
企业并购与重组不一样。企业并购是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涉及到两个及以上的企业;而重组可以是企业自身对自己资金、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的重新配置,对自己本身组织机构的调整。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二、企业是否能够合并?
可以。企业合并亦称“公司合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产合为一体,组成一个新企业的行为过程。公司的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72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3.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分录的区别

1、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分录的入账方式不同
控股公司在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入账。也就是说,购买者(母公司)可以在购买日重新分类购买者(子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
在吸收合并的情况下,通过参赛作品获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其公允价值记录。即:对于抵押品,如果可以确定公允价值,即使不是“非常可能”发生,控制方也应将其确认为估计负债。
2、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分录的价值差额组合不同
控股合并采用成本法核算子公司的投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价值。
而吸收合并则将参与成本与合并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负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而非控股合并所指的股权价值。

扩展资料:
企业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
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
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由于母公司的发展,它促进了股权的集中管理,提高了公司资产运作的效率。通过股权交换和合并,母公司将在证券交易所整体上市。取消原上市公司。
2、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
集团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随着集团公司的业务发展,为了避免同行业的潜在竞争,集团的整体运营效率将得到提升。
3、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为了整合内部资源,加快公司上市前的发展,公司将吸收和合并从事相同或类似行业的企业。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是以某一天为基准日,每家公司的净资产是通过审计确定的,每家公司的净资产值是根据每个出资者的权益比例计算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吸收合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控股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分录的区别

4. 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的区别

法律分析::1、合并方式不同: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
2、是否保有法人资格不同:通过控股合并,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但通过吸收合并,只保留一个法人资格。
3、合并的主要形式不同: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5. 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的区别

法律分析:控股合并指的是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的投资的合并行为。吸收合并或称兼并,是指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的资产、负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的区别

6.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区别

法律分析:合并方式不同。收购、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法律分析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

法律分析: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在吸收合并结束后,被合并企业消失;而控股合并结束后,被合并企业依然存在,只是会受到合并方控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

8.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区别

有以下几点区别:
1、合并方式不同: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
2、是否保有法人资格不同:通过控股合并,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但通过吸收合并,只保留一个法人资格。
3、合并的主要形式不同: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