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界“鬼才”邱兴隆老师得了什么病去世了?

2024-05-14

1. 法学界“鬼才”邱兴隆老师得了什么病去世了?

人活着世上总难逃一死,有的人会早点离开,而有的人可能晚些再离开。
近日,在业界有“法学鬼才”之称邱兴隆教授因肺癌于9月20日不幸病逝,享年54岁,生前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1979年至1986年,邱兴隆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后考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先生,后未完成学业就下海从商。

2001年至2006年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2006年至2010年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0年8月调任湖南大学,任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学科带头人。

邱兴隆教授先后办理了刑事案件200余件,其中死刑案件20余起;涉案标的100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20余起,这些业绩给他带来“三湘刑辩第一人”之誉。
真的是天妒英才啊,希望邱兴隆教授天堂安息!

法学界“鬼才”邱兴隆老师得了什么病去世了?

2. 邱兴隆的生平经历

生平经历
1979年至1986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后考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邱兴隆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先生,后未完成学业就下海从商。曾两次因“经济犯罪”含冤入狱,遂了早年的进监狱体验的想法。后经师友鼓励,重走学术之路。
1998年12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工作,1999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01年至2006年在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2005年,创办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后来兼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2006年至2010年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0年8月调任湖南大学,任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学科带头人。
2016年6月调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潇湘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曾先后担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全国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组成员等职。


1.简介
邱兴隆(1963.01-2017.09),1963年出生,湖南湘乡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历,著名刑法学家,师从法学泰斗高铭暄先生,被誉为“三湘刑辩第一人”,其学说核心主张“全面废除死刑”。曾任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2017年9月20日,邱兴隆因患肺癌医治无效去世,享年54岁。
2.主要作品
著作
《刑罚理性导论》、《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比较刑法(第一卷.死刑专号)》等。
论文
《刑罚功能论》,邱兴隆,《法学研究》1998年第6期
《刑罚个别化否定论》,邱兴隆,《中国法学》2000年第5期
《论一般预防的正当性》,邱兴隆,《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威慑刑的理性反思》,邱兴隆,《法律科学》1999年第1期
《刑罚的相应性的基本蕴涵》,邱兴隆,《现代法学》2000年第2期
《报应刑的生命路程》,邱兴隆,《法律科学》2000年第2期
《一般预防的规诫》,邱兴隆,《政法论坛》2000年第2期
《个别预防论的价值分析》,邱兴隆,《法学论坛》2000年第2期
《刑罚是什么》,邱兴隆,《法学》2000年第4期
《一般预防的局限》,邱兴隆,《政法学刊》2000年第3期
《报应论的理念嬗变》,邱兴隆,《湖南政法管理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一般预防论的流变》,邱兴隆,《法学评论》2000年第5期
《刑罚一体论的解构》,邱兴隆,《法商研究》2000年第5期
《一般预防论的价值分析》,邱兴隆,《法学论坛》2000年第4期
《个别预防论的四大命题》,邱兴隆,《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一般预防的证明》,邱兴隆,《云南法学》2000年第3期
《死刑废止论的起源》,邱兴隆,《当代国际刑法的理论与实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刑罚个别预防论批判》,邱兴隆,《法律科学》2000年第2期
《刑罚报应论》,邱兴隆,《刑事法评论》第6卷
《刑罚一般预防论》,邱兴隆,《刑事法评论》第7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多重的刑罚是相应的》,邱兴隆,《法学评论》2000年增刊
《个别预防论的源流》,邱兴隆,《法学论坛》2001年第1期
《犯罪的严重性:概念与评价》,邱兴隆,《政法学刊》2001年第1期
《西方刑罚一体论的九大模式》,邱兴隆,《湖南政法管理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
《刑罚一体论的影响》,邱兴隆,《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
《报应刑的价值悖论》,邱兴隆,《法学论坛》2001年第1期
《死刑的德性》,邱兴隆,《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2期
《国际人权与死刑》,邱兴隆,《现代法学》2001年第2期
《批判的学问》,邱兴隆,《现代法学》2000年第6期
《学海沉浮录(之一)》,邱兴隆,《中国律师》2000年第11期
《学海沉浮录(之二)》,邱兴隆,《中国律师》2000年第12期
《学海沉浮录(之三)》,邱兴隆,《中国律师》2001年第1期
3.人物荣誉
邱兴隆曾获得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湖南省“首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称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其研究成果多次获得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入选“新世纪湖南省首批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
2010年10月,捐资50万元在湖南大学法学院设立“醒龙奖学金”。

3. 邱兴隆的个人成就

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全国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组成员等。他曾获得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湖南省“首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称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其研究成果多次获得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入选“新世纪湖南省首批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近年来他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6项,出版独著9部,译著、合著等17部,发表学术论文118篇。他的《刑罚理性导论》、《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比较刑法(第一卷.死刑专号)》等著作,在刑罚基础理论、死刑等领域的研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影响。他还主持、参与了多次国际、国内的重要学术会议,在振兴法学教育、参政议政、参与司法实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邱兴隆的个人成就

4. 邱兴隆的介绍

邱兴隆,著名刑法学家,“三湘刑辩第一人”,主张“全面废除死刑”。现任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曾先后在西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厦门大学任教,兼任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全国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