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条例有没有自动放弃规定

2024-05-15

1. 带薪年休假条例有没有自动放弃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见,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主动安排的,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而非必须由职工主动提出休年休假申请才能启动。即使职工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职工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因个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可以视为职工自行放弃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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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条例有没有自动放弃规定

2. 员工可以主动放弃休年假,而要求支付三倍工资吗?

通常情况下,员工若是主动放弃休年假,则不能要求公司支付三倍工资进行补偿,这是因为员工是主动放弃休年假的权力,并非是其它原因导致员工不能休假,所以公司只需要支付给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而并非是三倍工资。可若是公司要求员工放弃年休假,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三倍工资进行补偿。

一、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则不能要求公司支付三倍工资进行补偿
要知道,年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之一,由员工自主安排时间进行休假。因而当员工主动放弃休年假时,则视为员工自己主动放弃这项福利,并非是其它原因导致员工不能享受这项福利。也就是说,不休年假的主要原因在于员工个人,与公司无关,因而员工没有权利去要求公司支付三倍工资进行补偿。当然了,公司也可以选择在这样的情况下给员工三倍工资进行补偿,但要知道这是公司出于情分才这样做的,并不是说公司有义务在员工不休年假时给员工三倍工资。

二、若公司要求员工放弃休年假,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三倍工资进行补偿
此外,若员工并非是主动放弃休年假,那么在员工无法休年假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三倍工资进行补偿。这是因为休年假是员工的权利,同时休年假也属于员工合法的休息时间,所以公司若想占用员工休年假的时间,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公司要求员工在休息时间进行加班,自然要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员工三倍工资进行补偿。

综上所述,员工主动放弃休年假是不能拿到三倍工资补偿的,毕竟这属于员工主动放弃休年假的权利,而不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员工无法休年假。换句话说,只有公司要求员工放弃休年假时,员工才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三倍工资进行补偿。

3. 员工是可不可以放弃年休假

  每年年底的时候,是很多职工申请休年假的时候,但有的职工是放弃年休假的,那年休假可以放弃的吗?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员工能否放弃年休假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员工能否放弃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当员工主动提出不休年假时,不能拿3倍工资;而当用人单位因为工作情况征得职工同意,不安排休年假后,员工才可拿到3倍工资。而界定“自愿”的标准,就是用人单位能否提供书面证据证实“员工自愿”。
         年休假不能安排的规定   
      年休假是指单位的劳动者每年享有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的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机关、团体、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的工作人员都可享受休假。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休假5天;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可休假15天。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怎么办?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员工未休年休假工资具体怎么计算?月工资如何折算为日工资?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工资折算为日工资按照每月平均工作21.75日计算。比如一名员工工作满3年,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他该休的年休假为5天;假如这5天他没有休年休假,单位应该支付他3448元((5000元÷21.75天)×5天×3倍)未休年休假工资。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员工年休假的规定   
      一、年休假的天数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网民希望将年休假天数由最多15天增加为20天或者25天。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后认为,要求增加休假天数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年休假天数应当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等单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因此,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三、不能休年休假的补偿
   
      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1]。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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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可不可以放弃年休假

4. 带薪年休假没休可以有补贴吗?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而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5. 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员工放弃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此可知,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方可视为劳动者自行放弃年休假。用人单位需保留员工放弃年休假的证据,实践中常见的做法是用人单位向职工发出《年休假安排通知书》,告知员工年休假的安排,职工在该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本人放弃年休假,或者要求职工另行向公司提交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年休假申请。另外,在安排职工进行年休假使,用人单位还应注意的是,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职工是否已休年休假的证明责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平时的考勤记录中体现出职工年休假的天数,并让员工签字确认。知识链接:安排职工年假是单位的义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天数确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哪些人没有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员工放弃年休假?

6. 员工没有提出年休假申请,可以视为放弃休假吗

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不敢跟老板申请休年休假或即使提出休年休假老板也不批准,事后,老板往往以劳动者未提出休年休假申请为理由,认为劳动者自动放弃休假的权利。
实际上,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完成的。简言之,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主动安排的,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而非必须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休年休假书面申请才能启动。
即使劳动者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劳动者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视为劳动者自行放弃年休假,但同时仍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首先,许多公司会对在职人员进行统一安排年假,比如一些公司由于自身行业的特点,有所谓的淡旺季之分,那么这些公司就会强制的安排在职人员在淡季的时候休年假,完全不顾职工的个人意愿,这么做的目的固然是为了确保公司再旺季的时候人手充足,但这种做法其实已经违法了。
温馨提示,有的公司会采取集体旅游的形式,来代替员工的年休假,这样的做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保证旺季的时候企业人手充足,但还是同样的道理,这样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员工的个人意愿,是违反规定的。
其次,有些用人单位会找借口,声称是劳动者自己没有向公司提出休年假的申请,不是他们不给劳动者放年假。其实这种说法只能坑骗那些职场小白而已,但凡在职场拼搏几年的老前辈都知道,安排劳动者休年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硬是要拿员工没有向公司申请年假来说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噢!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日后的法律责任,会通过各种手段,去强迫劳动者签订自愿放弃年休假申请书,不过我相信现实生活中是没有几个人会愿意签的。
最后要普及的事,很多员工会认为,法律规定劳动者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才能享受所谓的带薪年假。其实这里所谓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不是累计工龄噢。不管你换过多少家公司,只要你能证明自己已经工作超过一年,那就可以享有休带薪年假的权利。
总而言之,用人单位有各种手段去影响劳动者享受应有的法定权益,而对于用人单位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我们应该拿去法律武器勇敢的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一、跳槽后年假怎么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针对跳槽,《办法》亦有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但由于法规规定得不甚明确,使得业界对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有着三种不同理解。一种是以前曾在某单位做满12个月就可,前后两份工作之间可以不连续;第二种,12个月须是本单位工作时间;第三种,则是前后两份工作不间断,连续满12个月。三种理解在实际操作中都有执行。
二、年休假与事假是什么关系?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因此,职工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7. 员工可以放弃年假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此可知,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方可视为劳动者自行放弃年休假。
用人单位需保留员工放弃年休假的证据,实践中常见的做法是用人单位向职工发出《年休假安排通知书》,告知员工年休假的安排,职工在该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本人放弃年休假,或者要求职工另行向公司提交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年休假申请。
另外,在安排职工进行年休假使,用人单位还应注意的是,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职工是否已休年休假的证明责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平时的考勤记录中体现出职工年休假的天数,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一、最新年假计算方法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新入职之前连续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在新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二、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的条例。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员工可以放弃年假吗

8. 职工带薪年休假能否补足

员工可以补足年假,但需要与单位协调。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实需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假的,可以跨年度安排。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不给予年假工资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按照职权责令限期改正。《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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