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保局官网查询系统

2024-05-11

1. 山东社保局官网查询系统

方法一:官网查询1下面以郑州为例。首先打开“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官网(),如下图所示:23找到“在线查询”,如上图红色圈住的地方,点击,即可跳转到“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在线查询系统”,如下图所示:45在该查询系统中,有两栏,根据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如果输入错误,可以点击“重填”,确认无误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关于养老保险的详细信息。END方法二:借助第三方打开“社保查询网()”,如下图所示:在页首的选项卡中,找到“养老保险金查询”,点击,即可切换到“养老保险金查询”页面。如下图所示:其中,你可以按照省——市的顺序,依次找到所在地,以郑州为例,点击郑州,就打开了关于郑州的养老保险的相关信息,如下图所示:7点击查询在线,就能直接进入到郑州养老保险金查询系统。END方法三:电话查询1可以网上搜索当地养老保险查询电话,也可以在方法二中最后,查询到当地养老保险的查询电话,直接拨打电话,按照客服的要求,就能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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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保局官网查询系统

2. 山东省个人社保查询

【说明】山东省养老保险查询办法:1、参保人可通过山东养老保险服务热线12333查询账户信息。2、持社会保障卡到山东省各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查询。3、社保查询网登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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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山东省社会保险查询

【说明】山东省养老保险查询办法:1、参保人可通过山东养老保险服务热线12333查询账户信息。2、持社会保障卡到山东省各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查询。3、社保查询网登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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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会保险查询

4. 山东省社保费缴纳

山东省社保缴费比例标准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纳;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5. 山东省社保费缴纳

山东省社保缴费比例标准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纳;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法律依据
《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做好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员平均工资之前,企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灵活就业员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二、全省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三、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确需转移的,月缴费基数不足60%部分,超出300%部分,不再补退。四、菏泽市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前的暂定缴费基数,由本市确定并报我厅备案后,自行公布。
法律依据
《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在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企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
《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全省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确需转移的,月缴费基数不足60%部分、超出300%部分,不再补退。
《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菏泽市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前的暂定缴费基数,由本市确定并报我厅备案后,自行公布。

山东省社保费缴纳

6. 山东省社保费缴纳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山东省各市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 年第21号)第一条: 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7.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的介绍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于2000年11月正式组建,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副厅级单位,是根据《山东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121 号) 和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机构编制 的批复》(鲁编[2000]13 号)等文件规定,将原省社会劳动 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和省劳动就 业办公室内设的失业保险机构合并组建的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来源为全额预算管理。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的介绍

8. 山东省社保局经办电话

【摘要】
山东省社保局经办电话【提问】

看常用电话的第三行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