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社保个人查询

2024-05-14

1. 宜昌市夷陵区社保个人查询

宜昌市夷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注册地址:小溪塔镇联系人:赵君企业类型:企业单位邮政编码:443100座机电话:0717-7828040员工数量:2(人)1宜昌市劳动局(再就业办公室)电话:0717-6770991‎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环城北路9号2宜昌市西陵区劳动就业管理处电话:0717-6768217‎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二路16号3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处(第一职业介绍处)电话:0717-6737970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4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处(第二职工介绍所)电话:0717-6743635‎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5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处(第三职业介绍所)电话:0717-6233792‎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6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处(第四职业介绍所)电话:0717-6351350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7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失业保险科)电话:0717-6731201‎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8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劳服企业管理科)电话:0717-6753305‎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9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处(肖家巷培训基地)电话:0717-6752089‎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10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处(职介中心)电话:0717-6753301‎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11宜昌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电话:0717-6731451‎地址:宜昌市桃花岭12宜昌西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717-6768217‎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市区西陵二路16号13东升人才市场电话:07176455545地址:西陵一路80-A(城建幼儿园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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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社保个人查询

2. 夷陵区社保局咨询电话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233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74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699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

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成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7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000元。【摘要】
夷陵区社保局咨询电话【提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0717-12333
官方号码【回答】
好的【提问】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233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74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699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

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成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7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000元。【回答】

3.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4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挂信访科牌子)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政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处理、保密、文书档案、调研信息、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综合管理机关公共事务、行政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承担全区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二)政策法规科(挂劳动保障监察科牌子)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并做好相关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工作调查,统筹开展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负责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办法并负责指导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公务员管理的法律咨询工作。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三)财务基金监管科承担全区社保基金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区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并进行监督、管理、审核和内部审计;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局系统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四)行政审批科(挂劳动关系科牌子)拟订全区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政策性安置进入企业人员工作;负责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及有关政策;承办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和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以及集体合同审查登记工作;承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行政许可;承办职业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劳动合同管理、企业职工福利等工作;负责局维稳、应急工作。(五)社会保险管理科综合管理指导全区社会保险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负责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待遇和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审核;组织拟订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负责全区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认定和鉴定;拟订全区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挂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统一管理和组织全区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和各类各级执业(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统一管理和组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以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初审和材料上报工作;承担全区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毕业生文凭验印工作;承担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承担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协调部分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区“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八)军转安置办公室研究制定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的相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解困维稳和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承担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九)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拟订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高、中、初级专门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专项)津贴及市管专家的选拔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引进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来夷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建立、培育、发展和综合管理人才市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拟订全区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全区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拟订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并协调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培训机构、培训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区行政学校的培训工作;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开发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晋级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十)工资福利与退管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资福利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工作;督办全区各单位落实工作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及休假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补贴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工资基金的审核、监督及申报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相关工作。(十一)调解仲裁科(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综合管理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争议仲裁规则及办法;负责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审查鉴证工作;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仲裁庭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员、调解制度;协调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二)信息化建设科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金保工程”建设;负责建立集中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管理平台,为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应用技术支撑、信息服务和决策咨询;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及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十三)公务员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务员录用、登记、考核、任免、奖惩、职位管理、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管理;拟订全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职位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确责、履责、问责”责任体系,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拟订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承办相应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拟订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锻炼政策并指导和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办理区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手续;承办全区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的录用手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上报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指导和协调全区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惩戒政策;负责全省公务员招考工作中报考本区职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及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机关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十四)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4.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其他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二)设立宜昌市夷陵区公共就业培训考试中心,与区劳动就业局合署办公。重新核定区劳动就业局(区公共就业培训考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23名。同时撤销宜昌市夷陵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其职责划转区公共就业培训考试中心承担。(三)设立宜昌市夷陵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受理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应征缴额;负责参保人员异动处理;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集、账务管理;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稽核、综合统计分析等。核定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事业编制10名(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划转7名)。撤销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划转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9名。(四)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机构级别明确为副科级。(五)原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其他事业单位划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其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5. 湖北宜昌个人社保卡查询个人账户查询系统

社会保障卡具有信息存储功能,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公积金缴交情况等信息。进行社会保障卡查询,实际上是对自己个人保险情况的一个关注。社会保障卡主要的8项作用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5.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7.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甚至参加职业培训等。8.将具有一卡多用功能,例如缴纳水电费、公交车乘车刷卡和电子钱包功能。社保卡功能很强大,如有遗失,参保人应及时补。社会保障卡如何查询社保查询方法如下: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机构业务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机构业务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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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个人社保卡查询个人账户查询系统

6. 宜昌市社保局咨询电话号码

如下:
市长公开电话:0717-12345。
值守时段:24小时。
全国社保服务热线:12333。
宜昌市伍家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6356096。
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6056789。
伍家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6356096。
点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6672026。
猇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6514042。

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7821551。
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5322324。
远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3812341。
秭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2881895。
当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3222360。
宜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4823298。
兴山社会保险管理局:0717-2581866。
五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717-5821354。

7. 宜昌社保缴费

法律分析:1、符合申办条件的个人,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相关的银行网点办理金融社保卡; 
2、单位员工可向单位申请,由单位经办人为员工批量申办金融社保卡,在校少儿和大学生,可以由学校代为办理;
3、学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障卡单位预申请系统在网上预申请,银行预审通过后,学校、单位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至签约银行的网点。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二、重点任务
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一体化平台相关标准规范和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托一体化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社保卡持卡人身份认证。国家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集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的社保卡持卡人身份认证相关接口,作为自然人辅助身份认证源之一。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利用一体化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能力,为持有社保卡的群众提供实名注册、身份鉴别、单点登录等服务,解决群众在不同地区和部门的政务服务平台重复注册、重复验证等问题。
(二)依托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社保卡电子证照共享互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通过与国家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实现社保卡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托一体化平台获取社会保障卡电子证照文件,为减证便民提供有力支撑,解决群众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时多次提交社保卡复印件,引导群众通过社保卡电子证照的“亮证”和二维码扫码功能,解决群众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时,没有携带实体社保卡的问题。
(三)充分运用一体化平台移动端的社保卡服务能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托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集约建设和数据共享互通,实现个人社保卡电子证照线上领取、社保查询、社保关系转移、缴费支付等服务。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及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办事主体可使用一体化平台移动端社保卡进行相关业务服务办理。
(四)大力推动一体化平台线上线下融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基于一体化平台的基础支撑,不断完善社保卡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明确社保卡在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范围和作用,推动社保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职业培训、人才人事、惠农惠民补贴发放、智慧城市、信用服务等政务服务领域中的应用,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宜昌社保缴费

8. 夷陵区人社局电话多少

【摘要】
夷陵区人社局电话多少【提问】
【回答】
您好 全都在行政大厅办理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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