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都能质押吗

2024-05-09

1. 银行理财产品都能质押吗

只有上海银行本身才有。
购买理财产品时的产品说明书或签订的协议上有载明关于该产品质押的条款。
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在某家银行销售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受益权设置质押,从该银行取得人民币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贷业务。
以100万元购买一个年化收益4.75%的理财产品为例,该产品周期为一年,投资者购买后再进行理财产品质押贷款,贷款利率为一年期以内的基准利率4.35%,中间就有0.4%的利差。也就是说,在套出银行资金的同时,还能净赚4000元。
理财产品质押贷款

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指银行客户以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理财产品(含委托理财产品)未来的收益的受益权进行质押,并以此向该银行申请相关的放款。
理财产品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个人委托理财类业务协议或合同到期日;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规定执行,可在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上下浮动。
银行对客户所销售的理财产品,均为商业银行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获得募集资金的名义所有权并管理和运用募集资金,该资金独立于商业银行自有资金体系之外,分属表外资产,其收益最终归属于理财产品的受益人。从其本质上说,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其充分体现了信托法律关系中的信托财产”财产独立性”、“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等信托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从而决定了所有类型的理财产品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均为信托法律关系。

银行理财产品都能质押吗

2. 理财产品质押靠谱吗

当前市场上的个人理财产品多种多样,在作为一种合同权利进行权利质押时要考虑具体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但以个人理财产品的合同权利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设定质权,在法律上存在争议,在操作中存在风险。
法律有何争议
所谓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某种财产权利出质,以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就其权利转让优先受偿或者将权利凭证实行兑现受偿的权利。权利质押是质押的一种重要形式,它以担保债权的履行而设立。一般认为,以所有权以外的可转让的财产权利而作的债权担保是权利质押的基本属性。因此,可以出质的权利必须是:私法上的权利、可让与的财产权以及有权利凭证或有特定机构管理的财产权。
我国《担保法》第75条规定了权利质押的种类:一是债权质押,是以有价证券表示的债权,其权利不能脱离证券而行使,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二是股权质押,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三是知识产权质押,依法可转让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四是普通债权。
《担保法》第75条第4项以“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未作明确的规定。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7条明确规定了“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这种情况。
在实践中,对“其他权利”的界定颇有争议。倾向于扩大解释的“肯定说”认为,只要符合可出质权利的一般特性要求,所有的财产权均可以出质;“否定说”认为,应严格遵守法定质押原则。如果没有法律上的规定,其他权利均不得出质;第三种观点认为,符合出质权利一般特性要求的权利原则上可以出质,但如果权利本身不具有商业上的稳定性,又不能控制的,则不宜作为质押的标的。
操作中有何风险
在权利质押的操作上有两个重要问题,就是对出质人权利的限制和担保物权公示的问题。在我国的立法上都把权利质押作为质押的一种,并与动产质押相提并论,但事实上,权利质押的成立和实现方法与动产质押有很多不同,动产质押生效的要件是“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而权利质押尤其是一般债权和股份、股票作为标的物的权利质押,其公示方式类似于抵押,以向质权人交付权利凭证或进行质押登记作为生效的要件。
但是个人理财产品作为合同权利质押这样一种普通债权质押,既无权利凭证可以交付,也无管理机关可以登记,所以以个人理财产品操作权利质押,连起码的“物权公示”都做不到,对“出质人行使权利限制”更是无从谈起。
所以,以个人理财产品作为权利质押标的,是否属于担保法75条第4项“其他权利”,要结合具体的理财产品来考虑;而为规避操作上的风险,则需要对现有理财产品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改造设计,以使理财产品符合权利质押的法律要求。

3. 保证金算质押吗

保证金属于质押。保证金质押是指借款人将金钱交存于其在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并承诺以该账户中的款项作为偿还借款的保证。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银行有权在保证金专用账户中直接扣划保证金用于偿还贷款的担保方式。保证金质押生效的条件包括金钱特定化和移交债权人占有两个方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保证金算质押吗

4. 风险保证金能不能做质押

我认为不能,风险保证金是为另一项事物预存的做保证的,质押同样是一种保证,如果两者冲突了,或说都需要这笔钱时,支付何处不就成问题了吗,所以决不能用风险保证金在做一次保证的,如同一女二嫁一样。您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5. 保证金属于质押吗?

保证金属于质押。保证金质押是指借款人将金钱交存于其在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并承诺以该账户中的款项作为偿还借款的保证。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银行有权在保证金专用账户中直接扣划保证金用于偿还贷款的担保方式。保证金质押生效的条件包括金钱特定化和移交债权人占有两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保证金属于质押吗?

6. 财产质押与保证金质押

保证金质押属于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7. 哪些理财产品能质押贷款

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指银行客户以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理财产品(含委托理财产品)未来的收益的受益权进行质押,并以此向该银行申请相关的放款。
理财产品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个人委托理财类业务协议或合同到期日;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规定执行,可在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上下浮动。
银行对客户所销售的理财产品,均为商业银行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获得募集资金的名义所有权并管理和运用募集资金,该资金独立于商业银行自有资金体系之外,分属表外资产,其收益最终归属于理财产品的受益人。

扩展资料:
理财产品常见以下四个类别:

1、储蓄
储蓄或者说存款,是深受普通居民家庭欢迎的投资行为,也是人们最常使用的一种投资方式。储蓄与其它投资方式比较,具有安全可靠(受宪法保护)、手续方便(储蓄业务的网点遍布全国)、形式灵活、还具有继承性。储蓄是银行通过信用形式,动员和吸收居民的节余货币资金的一种业务。
2、炒金
自从中国银行在上海推出专门针对个人投资者的"黄金宝"业务之后,炒金一直是个人理财市场的热点,备受投资者们的关注和青睐。特别是近两年,国际黄金价格持续上涨。可以预见,随着国内黄金投资领域的逐步开放,未来黄金需求的增长潜力是巨大的。
3、基金
自1997年首批封闭式基金成功发行至今,基金一直备受国内个人投资者的推崇,截至2012年,基金已经明显超过存款,成为投资理财众多看点中的重中之重。据有关资料,今国内基金净值已在2000亿元以上。据调查,2013年,许多投资者们依然十分看好基金的收益稳定、风险较小等优势和特点,希望能够通过基金的投资以获得理想的收益。
4、炒股
有专家分析,今后资金供求形势相对乐观,这对于资金推动型的中国股市无疑是打了一剂强心针。再加上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计算、融资额等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加强了对股市的调控,这将给投资者带来赢利的机会。但不管怎么样,股市的最大特点就是不确定性,机会与风险是并存的。因此,投资者应继续保持谨慎态度,看准时机再进行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理财产品质押贷款

哪些理财产品能质押贷款

8. 财产保证金是不是押金

是两个概念。
保证金也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
在租借东西时是用做抵押用的钱。押金的数额通常是按所借物的原价或高于原价交付,在归还借物时退还原有的押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