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罚职工款,不从工资扣,要出现金又不开单据,合理吗

2024-05-20

1. 单位罚职工款,不从工资扣,要出现金又不开单据,合理吗

  不仅不合理,而且违法。
  一、按法律规定,单位是无权对职工罚款的,这是违法的!
  二、单位明显是懂法律的,因此,单位不想留下任何痕迹。
  如果直接扣工资,有痕迹;如果给你单据,有痕迹。单位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你也懂法,一旦到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那单位肯定是一个输。到时,单位不仅要退还你的罚款,还要接受人社局的罚款!

单位罚职工款,不从工资扣,要出现金又不开单据,合理吗

2. 公司罚款不给收据可以不交吗

公司罚款不给收据可以不交。企业罚款不开收据是不合理的,同时罚款是不合法的,按规定,除了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外,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扣款的。罚款是行政处罚,公司没有制定罚款条例的权力,在我国,对公民的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有授权的主体,且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3. 公司罚款不给收据可以不交吗

公司罚款不给收据可以不交。企业罚款不开收据是不合理的,同时罚款是不合法的,按规定,除了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外,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扣款的。罚款是行政处罚,公司没有制定罚款条例的权力。

公司罚款不给收据可以不交吗

4. 公司罚款交现金合法吗

不合法,公司没有罚款权。
根据法律的规定,罚款是赋予行政机关的一种职权,而一般的企事业公司并不是属于行政机关,都是应当属于民事主体的范围,所以公司与员工应该是处于一个平等的地位,所以即便员工在工作过程当中存在一定的过错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行为公司对员工也不具有罚款权。
一般直接罚款缴纳现金不合法,会采取扣工资方式。公司在合理的规章制度下是有扣工资的权利的,要扣工资的前提是,公司需要拿出相应的证据,在企业法规合理的情况下,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劳动者工资的20%。
第一:企业单位不能罚款,但可以扣工资。
第二:企业可以扣工资,但不能超过月工资20%。
第三:企业扣工资20%以内,但也不能扣到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四:企业扣工资只能扣奖金一类的非底薪的工资。
当然,职工是弱势群体,如果公司不论什么原因扣除过多的工资,在遇到这样的情况,应当想办法获取证据。然后提出离职,并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第一,要索要回被克扣的工资。第二,要求赔礼道歉。第三,要求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有两个渠道要求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第一个是到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投诉;另外一种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都是等企业拖欠工资既成事实后直接处理。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除了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外,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符合处罚条件的,每月扣除的处罚不能超过工资的20%,法律依据如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我国,对公民的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有授权的主体,且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双方的关系应当受劳动法等社会法来调整。在我国,对公民的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有授权的主体,且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双方的关系应当受劳动法等社会法来调整。
结合中国国情和劳动法的立法精神来看,在我国立法并未明文规定企业罚款权,并对适用的情形、程序、罚款额幅度进行严格规制的情形下,承认企业罚款权不利于保持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平衡。企业行使经济处罚权是以剥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为代价的,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假如允许,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事实上的弱势地位,企业很容易凭借其优势地位,滥用罚款权,随意处罚劳动者,故司法机关不应支持企业依据内部罚款制度对劳动者克扣工资。

5. 你好,公司给我罚款,而且必须让交现金,请问合理吗,有没有解决的办法

不合理。
1、依据目前的法律,企业并不是具有罚款权的单位,其罚款,尤其是大额罚款不具备合法性。
2、你可以拒决缴纳罚款,也可以留存有关扣款凭证,在离职时要求企业一次性补足。

3、若公司执意罚款,且据补不足。保留好票据去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公司给我罚款,而且必须让交现金,请问合理吗,有没有解决的办法

6. 罚没款可以用来开工资么?

这个当然是不能的,违反了相关规定。罚没款管理的处理方法是:财政非税财务,集中汇缴财政的收入。罚没款的管理一般是由专门的机关进行处理的,一般来说,公民因行政处罚需要交纳罚没款的,可以根据罚单上的规定,到银行转帐到财政部门的指定帐户,由财政部门进行管理,并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如果出现私自使用或者动用罚没款行为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政府行政执法单位的正常开支,应该由财政全部负担,纳入财政预算。一旦执法行为与经济利益挂上钩,会造成利益驱动,滥用处罚权。
一、罚没财物应该怎么处理?
罚没财物,根据不同性质和用途,按下列原则处理:
1、属于商业部门经营范围的商品,一律交由指定的国营商业单位负责变价处理。变卖价格原则上按市场零售价的七折计算。残次商品按质论价。商业部门对罚没物资,应纳入正常销售渠道,投入市场销售,不得内部处理。
2、属于专管机关管理或专营企业经营的财物,如金银、有价证券、文物、毒品等,应及时交由专管机关或专营企业收兑或收购。
3、属于政治性、破坏性的物品,以及珍贵文物等,无偿交由专管机关处理。
4、属于淫秽物品、吸毒用具等违禁品,以及其他无保管价值的物品,由收缴机关商同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销毁。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哪些事项?
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事实以及证明事实的证据;
3、适用的法律规范;
4、决定内容;
5、履行的方式和时间;
6、救济的途径和期限;
7、行政机关的印章与日期;
8、其他应当载明的事项。
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应当采用制作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采用格式化文书。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应当充分说明决定的理由,说明理由包括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决定裁量理由。

7. 公司罚款要求交现金可以吗

那像这种行为,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中心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你们公司的主管人员进行反映就好了。【摘要】
公司罚款要求交现金可以吗【提问】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回答】
公司因我未打卡,领导扣全勤100元,然后,私下罚款30元现金这合法吗【提问】
这要看你们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有没有作相应的规定了,比如说没有打卡的话,一次性罚款多少钱,要受到什么公司内部的处分,一般来说,公司内部都会有章程或者员工规定,公司也是按照这个流程走的,所以说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回答】
全新100元已经在,工资卡上扣了,那为什么还要罚款现金30元【提问】
所以我才问您公司内部章程上有没有规定未打卡一次要罚款30元的内容,如果有的话,那么就是合理的,如果没有规定,但是有人私自向您收取了30块钱现金,那肯定是不合理的。【回答】
公司没有这项私下罚款现金30元的规定【提问】
那像这种行为,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中心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你们公司的主管人员进行反映就好了。【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不客气,感谢您的咨询!【回答】

公司罚款要求交现金可以吗

8. 企业罚款不开收据合理吗?

1、企业罚款不开收据是不合理的,同时罚款是不合法的,按规定,除了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外,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扣款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