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老赖是谁?

2024-05-14

1. 教科书式老赖是谁?

近日,一场车祸毁掉一家人,肇事者“教科书式”耍老赖不赔钱的新闻,经常上头条,那么,这位教科书式老赖是谁,据了解该教科书式老赖名叫黄淑芬,具体资料,如下。

黄淑芬,平安人寿唐山支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每月收入颇高。同时还是一名肇事司机。
事件


2015年黄淑芬撞了老人赵香斌,赵香斌被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一级伤残,至今仍是“植物人”。后两个月内黄淑芬做了三件事,一是让自己女儿叫上五个混混围堵受害方家属;二是找了一个自称前夫的人作为代言人,自己从此不再露面;三是火速的转移财产。法院判决续赔85万,她坚称没钱却买房。

寻医治病住院手术,受害方家属赵勇被榨干,当他向肇事司机黄淑芬说父亲需要手术,缺钱的时候,肇事司机黄淑芬说只能是她发工资了才能给点。发了工资了,肇事司机黄淑芬又说自己的工资都要还刚买的新车新房的贷款。新车新房是在车祸之后火速买下的。
电话里肇事司机黄淑芬说没必要见面,等着法院判,怎么判怎么是。受害方家属赵勇说:那大姐,你听法院的吗?肇事司机黄淑芬说:如果判的是差忒多的话,我肯定是也不干。受害方家属赵勇倍感人性的丑陋,叹气道:大姐,我···。后面几近乞求的话没等说出口,肇事司机黄淑芬打断道:行了,你就该休息休息了,该伺候伺候你爸吧。言外之意就是别在我这耗了,哪凉快哪呆着去。
事件最新进展
2017年11月22日认真的赵先森发视频实名声讨肇事司机拖赖赔偿的经历后,被告黄淑芬23日终于致电:“我筹钱。” 赵勇:非要逼到这个份儿上(她才理我)。2017年11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黄淑芬的佣金及查封其名下相关资产,并对黄淑芬拘留15日。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女接受采访时称:房子2014年就买了,每月要还贷六千多元;车子车祸后被扣,自己为上下班需要只能再买一辆。
老赖,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教科书式老赖是谁?

2. 陷诉讼泥潭7年,“教科书式老赖”事件仍未完,该案件中存在哪些难点?

刘春城表示,根据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2日作出的执行裁定书,赵勇当时提出的事实与理由为“黄淑芬作为共同借款人为该房屋办理贷款手续并偿还贷款的行为属于无偿赠与”,由此推断赵勇早在2017年12月22日之前就已经知道黄淑芬母女之间的所谓购房定金、首付购房款赠与行为。“因此本案最晚在2018年12月22日就已超过撤销权的一年行使期间,撤销权早已经消灭。”
此外,刘春城还表示,赵勇方此次提出的撤销权之诉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关于重复起诉的规定。“原告(赵勇)2018年7月19日选择了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放弃了债权人撤销权。现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属于重复起诉,有违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对于赵勇方认为黄淑芬有“规避法院执行和转移财产的嫌疑”,刘春城则回复记者称,黄淑芬没有刻意逃避执行。“因为她(黄淑芬)2013年就开始着手买房了,2014年就交了部分定金和首付。而这个交通事故是2015年10月6日发生的。所以她这购房行为发生在交通事故之前。”

3. 教科书式老赖事件7年无果

老赖不还钱属于民事纠纷,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常见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第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三,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第四,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摘要】
教科书式老赖事件7年无果【提问】
老赖不还钱属于民事纠纷,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常见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第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三,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第四,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回答】

教科书式老赖事件7年无果

4. “教科书式老赖”一审被判8个月,你对这个判罚满意吗

不满意,应该附加强制执行,不得保外就医。
我不懂专业的法律知识,但我懂情,如果不在基本的法律上加以严惩,那与那些积极还债但无能力可还的人在惩罚上有何区别?仅仅8个月的有期,这不足以平定舆论民心,虽然我理解法院如此审判一定存在背后的支持道理,但我仍然想要表达我的观点与态度。
1.这名女老赖没有人性
有人说这是人性的一部分,没错人性有为己的部分,但同样人性也有为他的部分,如果丧失其中任一一部分,那就没有人性可言,而这名女老赖,全然为己,毫不考虑自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也从未顾及他人的感受,人性不全,无人性可言。没有人性,何以为人?
2.整个事件的社会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作为一般民众,不经历此时绝不能感同身受,但我们内心确如此愤恨,如此想要将老赖以法律手段严惩,为什么?因为我们寒心。
事情过去这么久,我依然记得那个男人,他拍视频对着镜头说“我爸今天走了,今天起,我没爸爸了!”转身擦泪。我想这一幕,不仅刺痛了我,还有你和你们,亲人的离开本就难以接受,何况是因为肇事者不予接受惩罚而导致的呢?
最凉不过人心,我们都在极力维护人心的温暖,所以我们渴望老赖收到严惩,一定要给这位“失去父亲的孩子”一个交代,回暖人心。
如今法院的审判为有期徒刑8个月,可曾考虑他藐视法律、拒不执行、间接导致他人以及严重的社会影响?

5. “教科书式老赖”一审被判8个月,你对这个判罚满意吗?

当然不满意啦!
这种处罚有点轻,对于教科书式老赖,这个惩罚实际上有点低,因为他长期的赖账,导致一些受害者长期追不回来自己应有的财产。其实八个月的审判刑罚有点少,应该再多一些,或者是剥夺一些政治权利,让他长点儿记性。


如果人还没有死去的情况下,它这种赖账行为,只能判几个月也可以接受,但是人已经被医院判断被他死亡,法律判决书认定是有因果关系的。像这样的情况下,实际上应该判出更为严重的刑法。从钱财方面来说,目前来看赔付9万块的确有点少,毕竟后续的死者的误工啊,医疗啊,还有后续家人的生活费用,精神损失费,这些费用怎么办?


这样的判决刑罚,让大众认为有点轻,对于死者来说也不是很公平,希望家属可以继续上诉。这种教科书式的老赖,逃过法律的惩罚,还是要重重地惩罚他,不能他认为法律的审判成本过低,让他以后再出现类似的问题的时候要慎重。


现在国家出台了一些措施限制这些老赖的权利,比如高铁不让做一等座和商务座,飞机不让坐等等,开始重磅出击打击这些犯罪分子。登记在老赖名单的人,以后出行会非常艰难的,这也国家层面对其进行的处罚,后续的处罚只会越来越重。
法治社会的制度会越来越健全,坏人总将收到惩戒,任何不容于法理的事实,总将逃脱不掉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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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老赖”一审被判8个月,你对这个判罚满意吗?

6. 教科书式老赖7年无果,呼唤“教科书式”解决,此事如何解决才显公允?

教科书式老赖7年无果,呼唤“教科书式”解决,引人热议!赵家和黄淑芬为赔偿款一事纠葛七年,始终没有让黄淑芬兑付赔偿款,赵家虽有无力之感,却公开发声表示坚信司法正义,坚信依法维权,早晚有一天他们的事情可以解决!
赵家想要依法解决问题是对的,毕竟,黄淑芬尽显老赖本色,唯有依法维权到底,才能彻底解决问题!赵家已经获知黄淑芬在车祸事件发生之后,将自己的房子赠与了她的女儿!显而易见,黄淑芬这一举动,是为了规避这套房产被强制执行,被法拍!黄淑芬这一做法算是釜底抽薪的做法,毕竟,除了这一套房产之外,她名下和公司再无其他财产!
赵家获知黄淑芬将房子赠与其女儿之后,想要起诉请法院撤销黄淑芬的赠与权,赵家认为,黄淑芬的赠与在车祸发生之后,其用意显而易见,赵家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但黄淑芬的律师却表示赵家已经过了一年诉讼期限,起诉法院未必受理,受理之后赵家未必胜诉,他会坚定维护代理人黄淑芬的合法权益!律师是专业的,赵家想要有一线生机,可能需要聘请专业律师来打撤销权的官司,方能有胜诉可能!

法治社会
法治社会,最高的是法律,并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介于此,赵家赔偿一案七年未解决,只要依法维权,总有一天可以解决问题!据悉,黄淑芬已经被刑拘,即将面临牢狱之灾!作为老赖,藐视法律,想方设法规避赔偿款,她有今时今日纯属自作自受!

赔偿款
黄淑芬表示入狱服刑,赔偿款就一笔勾销!黄淑芬的这一说法是错误的,坐牢是坐牢,钱她是赖不掉的,早晚要还!

教科书式老赖7年无果,呼唤“教科书式”解决,对此你怎么看?

7. 教科书式老赖为何获轻判?

2018年6月27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黄淑芬交通肇事罪一案,经审理查明:
2015年10月6日10时20分许,黄淑芬驾驶号牌为冀B995U2的小轿车与赵香斌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黄淑芬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赵香斌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赵香斌先后到多家医院住院治疗,2017年12月1日9时37分抢救无效死亡。同日,赵香斌之子赵勇向公安机关提起尸检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尸检,并于2017年12月8日出具了尸检结果。
经唐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死者赵香斌系因交通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后长期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经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1、赵香斌符合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术后植物生存状态继发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2、交通事故损伤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2017年12月22日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

2018年2月1日,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向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期间,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延期审限三个月。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淑芬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之规定,造成被害人受伤且经救治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黄淑芬在现场主动查看伤者的伤情,并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和120电话实施救助,一直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根据黄淑芬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并鉴于赵香斌在受伤后两年两个月后死亡的具体事实,结合法医鉴定结论,对被告人黄淑芬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告人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黄淑芬当庭称不服一审判决表示上诉,现本案正在上诉期间。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7日

教科书式老赖为何获轻判?

8. 教科书式老赖真的奈何不了吗?

据央视等媒体报道,2015年11月6日,唐山市民赵勇的父亲被黄淑芬撞至重伤。2017年12月22日,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后被判8个月有期徒刑。8月9日,黄淑芬已刑满释放;日前赵勇表示:黄淑芬出狱后并未与其联系,将继续追偿。

黄淑芬触犯交通肇事罪入狱,是因被其撞至植物人状态的赵勇父亲后来去世了。但黄淑芬成为千夫所指的“教科书式老赖”,倒不在于把人撞至重伤或死亡,而在于撞人后的逃避责任、隐匿财产、拒绝赔偿态度。其奉“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垫付、不赔偿、不调解、没有钱)为金圭玉臬,一副“我是老赖我怕谁”的嘴脸令人侧目。为救父亲,赵勇掏空家底,可法院2017年6月就判决的近86万元赔偿款,黄淑芬就是拒不给付。以触犯交通肇事罪判其入狱,当然于法有据;可当时仍不敷公众预期,仍挡不住一些公众发问:为什么不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者数罪并罚?如今,黄淑芬已刑满释放,可近86万元赔偿款,依然在路上。
赵勇方代理律师岳屾山表示:“所掌握的证据来看……她女儿的那套房子是黄淑芬提供资金来购买的,包括还贷的时候也是黄淑芬提供了资金偿还……应该是有黄淑芬的份额的。”赵勇则预判,即便法院最终确定了黄淑芬的所占份额,也会面临执行难的问题——“拍卖只能拍卖法院判决的份额”,假如“她(黄淑芬)的份额只有90%,另外10%是别人的”,今后“想卖……还要找另外一个人签字。”——这样的房很难拍卖得出去,没人愿意买。

难道真就拿老赖一点办法都没有?黄淑芬撞人在前,涉嫌用女儿名义购房、还贷在后;其女儿明知其撞人需要理赔却予配合;一旦法院通过深入调查确认了黄淑芬转移、隐匿财产事实,则其女即构成共谋关系。追溯下去,其女也是要承担责任的。故此,这套房就该整体拍卖出去,之后将其女所占份额的对价给她就可;而不应放任因黄淑芬女儿有份额,房产就难以拍卖、无人接手的情况出现。“不能支持任何从其过错行为中得逞获益”,本是基本的法理。
而假若一旦有因黄淑芬女儿占有份额,导致房产难以拍卖的情况出现,则不仅黄淑芬当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女同样当被追究。《刑法》第312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针对“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情况的,既规制被执行人,也还规制协助义务执行人。

从事发的2015年11月6日起算,已经两年九个月过去了;从法院2017年6月的判赔起算,也一年两个月过去了,“教科书式老赖”黄淑芬就是不理赔,让苦主继续苦。迟到的正义虽然也是正义,但不能不说,让权益受损者得不到及时救济,正义是打了折扣的。“教科书式老赖”案,还真是块老赖治理试金石。且看法院,后续如何发力。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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