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

2024-05-17

1. 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

法律分析:  
(一)停车收费标准:
1.次租车辆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15分种按2小时计费。
2.次租车辆先交费后取车,交费后15分钟内必须出闸离场,超过15分钟仍未离场,另外计收停车费。
3.次租车辆IC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员登记的入场时间收取停车费。
 (二)停车免费处理规定:
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计时卡上签名,以便财务部查核。
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任务由公司领导在计时卡上签名的可免费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
3.非办公时间,由带班主任、领班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才能作免费处理。
4.所有作免费处理的时钟卡,经出口读卡机读卡后,收费员要立即通知出车口安防员用匙打开出口处读卡机,收回原卡交收费室保存,并在卡上写上“免费”字样,留作财务部核算依据。

法律依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条件下,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按车辆占用停车场面积大小分别计费的办法,也可实行按停放时段不同分别计费的办法。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时单位,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分别实行按小时、天、月或年为单位计费;也可以根据供求关系实行累进或递减等差别计费办法。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法》和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机动车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

2. 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

(一)停车收费标准:1.次租车辆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15分种按2小时计费。2.次租车辆先交费后取车,交费后15分钟内必须出闸离场,超过15分钟仍未离场,另外计收停车费。3.次租车辆IC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员登记的入场时间收取停车费。(二)停车免费处理规定: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计时卡上签名,以便财务部查核。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任务由公司领导在计时卡上签名的可免费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3.非办公时间,由带班主任、领班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才能作免费处理。4.所有作免费处理的时钟卡,经出口读卡机读卡后,收费员要立即通知出车口安防员用匙打开出口处读卡机,收回原卡交收费室保存,并在卡上写上“免费”字样,留作财务部核算依据。

3. 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

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主要按时分时段、分片区差别收费。居住区停车场收费与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有差别,不同的车辆类型停车收费标准也有差别。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小区内停车场收费标准需要经过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生效。物业停车费收取标准如下: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停车位收取最高70元/车/月的管理服务费,临时进入小区的社会车辆第一个小时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的按2元/时收取,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取10元;2、对于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产权车位,按业主与物业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对于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住宅小区内车位按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非住宅区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3、租用地下车位、车库和机械化立体停车位、车库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4、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计时单位以价格公示牌公示的内容为准,无规定必须15分钟,也可以是20分钟、30分钟、1个小时,停车时间多余部分不超过计时单位的不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

4. 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

收费标准
每个地区政府分别制定适用于本地区停车场收费管理的停车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主要按照分时段、分片区差别收费。居住区停车场收费与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有差别,不同的车辆类型停车收费标准也有差别。
广州停车费收费标准
日前,广州市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州市优化调整停车场差别化收费方案》将从8月1日起实施。除了内街内巷停车场收费不作调整,其他类型停车场大涨。其中一类地区涨价最凶猛,普遍上涨六成:住宅室内最高由2.5元提高至4元/小时,上涨60%;商业、咪表最高由10元/小时提高到16元/小时,上涨60%;露天配套由3元/小时涨到5元/小时,上涨67%。广州市内的商业配套、咪表停车场停车计时周期将由“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提高车位周转率。
商业配套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元/辆)
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2.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3.停放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和抢修车辆免费。
4.连续停放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其计费时段中不足15分钟的部分按15分钟计算。
5.商业配套停车场月保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每天收费标准的30天之和。
6.24小时最高限价为车辆连续停放8小时的收费标准。
住宅区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元/辆)
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2.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3.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和抢修车辆免费。
4.连续停放超过半小时的车辆,其计费时段中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超过3小时不足12小时的按12小时限价计算,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5.住宅小区业主自有产权车位的物业服务费,按不高于该自有产权车位所在停车场小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月保)30%的原则,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停车场经营者)约定,按每月每车位计收。
咪表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元/辆)
说明:1.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2.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和抢修车辆免费。
3.计费时段中不足15分钟的部分按15分钟计算。
4.24小时最高限价为车辆连续停放8小时的收费标准。
换乘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元/辆)
说明:1.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2.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和抢修车辆免费。
3.连续停放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其计费时段中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超过3小时不足12小时的按12小时限价计算,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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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

【法律分析】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主要按时分时段、分片区差别收费。居住区停车场收费与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有差别,不同的车辆类型停车收费标准也有差别。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小区内停车场收费标准需要经过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生效。物业停车费收取标准如下: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停车位收取最高70元/车/月的管理服务费,临时进入小区的社会车辆第一个小时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的按2元/时收取,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取10元;2、对于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产权车位,按业主与物业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对于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住宅小区内车位按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非住宅区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3、租用地下车位、车库和机械化立体停车位、车库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4、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计时单位以价格公示牌公示的内容为准,无规定必须15分钟,也可以是20分钟、30分钟、1个小时,停车时间多余部分不超过计时单位的不收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

6. 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

【法律分析】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主要按时分时段、分片区差别收费。居住区停车场收费与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有差别,不同的车辆类型停车收费标准也有差别。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小区内停车场收费标准需要经过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生效。物业停车费收取标准如下: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停车位收取最高70元/车/月的管理服务费,临时进入小区的社会车辆第一个小时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的按2元/时收取,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取10元;2、对于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产权车位,按业主与物业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对于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住宅小区内车位按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非住宅区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3、租用地下车位、车库和机械化立体停车位、车库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4、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计时单位以价格公示牌公示的内容为准,无规定必须15分钟,也可以是20分钟、30分钟、1个小时,停车时间多余部分不超过计时单位的不收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7. 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

(一)停车收费标准:1.次租车辆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15分种按2小时计费。2.次租车辆先交费后取车,交费后15分钟内必须出闸离场,超过15分钟仍未离场,另外计收停车费。3.次租车辆IC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员登记的入场时间收取停车费。(二)停车免费处理规定: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计时卡上签名,以便财务部查核。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任务由公司领导在计时卡上签名的可免费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3.非办公时间,由带班主任、领班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才能作免费处理。4.所有作免费处理的时钟卡,经出口读卡机读卡后,收费员要立即通知出车口安防员用匙打开出口处读卡机,收回原卡交收费室保存,并在卡上写上“免费”字样,留作财务部核算依据。


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

8. 停车场收费依据

停车费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的车位是由当事人出租或者附赠的方式约定的,所以需要对停车费的规定进行一定的收费,停车费的收取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使用车位的权利是业主的。
一、停车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服务企业可根据车位权属所有人委托,提供停车保管服务的,可按规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二、小区停车费可以随便涨价吗?      不可以。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三、小区停车费收益该归谁?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1、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      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小区的停车费收取是征得所有的业主的同意的,需要对停车的人士收取一定数量的停车费,停车费的收益可能归全部的业主所有,也可能归部分的业主所有,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