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需要换届吗

2024-05-09

1. 街道办事处需要换届吗

法律分析:街道办事处需要换届。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正常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属于正科级单位,街道党工委委员属于副科级,非公务员被选为副科级职务符合《公务员法》中关于“调任”的规定,可以转为公务员身份。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街道办事处需要换届吗

2. 街道办事处主任有实权吗

街道办事处主任有实权。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极少数的行政村。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街道办事处的基本职能如下: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3、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3. 街道办事处主任有实权吗

街道办事处主任有实权。街道办事处主任属于正科级公务员,统管属于本街道范围内的一切区政府交办的事务,街道办事处主任有权将区政府交办的事务分配给本街道办事处的副主任和其他工作人员具体经办。街道办事处职责是什么街道办事处职责具体如下:1、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3、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条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第四十一条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街道办事处主任有实权吗

4. 街道办事处主任有实权吗

一、街道办事处主任有实权吗1、街道办事处主任有实权。街道办事处主任属于正科级公务员,统管属于本街道范围内的一切区政府交办的事务,街道办事处主任有权将区政府交办的事务分配给本街道办事处的副主任和其他工作人员具体经办。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条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第四十一条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二、街道办事处职责是什么街道办事处职责具体如下:1、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3、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有实权吗

法律分析:辅助主任工作,相当于主任权力的1/5~1/3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有实权吗

6. 街道办事处主任有任免科长权吗

街道办事处主任没有任免科长权。一般由县人民政府任免街道办事处主任是选举产生的。居民委员会按照居民的居住状况和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一般以100~700户居民设立一个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在普通的县、区,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是正科级别,相当于普通的乡镇长、县、区教育局局长级别一般城市的街道是正科级,党工委书记,主任是镇处级,下面的科室所谓的科长其实是股级干部。就是比一般的科员高,被科级低。但是所谓的股级干部,在《公务员法》中是看不到这一级别的,也没有对应的工资标准,讲白了是权力上比科员高,实际还是科员待遇。

7. 居委会是选举产生的吗

居委会是“居民委员会”的简称。对于居委会专门有一部法律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它对居民委员会的定义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此看来,“三个自我”为主要特征的居委会是一个自治性质的组织,并不能独立行使任何政府职能。
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都是由区政府或者由不设区的市政府决定。一般在100户至700户的范围内设立,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上述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委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所谓“有选举权的居民”是指年满十八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也就是说居委会的成立、撤销、调整是由政府决定,但是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是由居民选举​产生。



居委会是选举产生的吗

8. 居委会是选举产生的吗

居民委员会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有4亿多居民通过这一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有4亿多居民通过这一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拓展资料:为什么要对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对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是指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对本村村民是否具有参选资格履行的登记手续和资格认定工作,是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进行人数统计的基础工作。对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的目的是保障有选举资格的村民不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防止没有资格的村民参与选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