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以价换量争进医保,进医保对药企有何好处?

2024-05-15

1. 药企以价换量争进医保,进医保对药企有何好处?

进医保意味着药企可以节省更多的营销推广费用,而且医保的结算周期很短,基本是药品到了医院,就会进行结算,对药企的现金流是有帮助的。因为医保局是管理全国大多数的公立医院,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一旦进入医保,就意味着药企不用再去一家一家医院进行推广,也不用和各地方政府的医保局进行谈判,国家医保局一次性全部进行价格谈判,一方面可以节省药企与各地方医保局的沟通成本,另外一方面,一旦谈判成功,药企在国内的市场基本固定了,可以避免太大的业绩波动,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是有好处。

而且近些年国家医保局也对各地医保采购政策做出调整,从2019年开始,各地方政府必须全面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目录执行,地方医保局不能擅自对医保目录进行调整,也就是说,如果药企没有进这次的医保,那就意味着未来将失去绝大多数的公立医院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药物的采购和批审属于两个部门,所以导致很多药企对自己的产品进行重新调整,通过重新报价,又回到了市场上去了。所以现在国家医保局做出改革,医保局是议价方也是采购方,药企也没有了钻空子的空间。

但大幅降价的医保谈判也为药企带来不少的困恼,不少药企因为接受不了太低的价格,所以导致不得不退出医保,目前为止,全国范围内,已经有超过三百个医药产品放弃了医保谈判。

按照医保局的规定,一般同类药物中标的厂商不会超过三家,保证适量的药企进行竞争,有利于患者获得更低的治疗价格,对药企的发展也有好处,避免其产品出现同质化的现象。

药企以价换量争进医保,进医保对药企有何好处?

2. 药纳入医保对医药公司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医保部门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也可以将该通用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如出现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国家医保局将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进了医保的“天价药”难进医院,会影响科室考核,如何解决该问题?

这个问题应该由医保局、各地政府和医院共同协商解决。
进入医保的天价药却很难进入医院,因为医院认为这种药物的价格远远高于常规药,引入这种高价药物会影响医院的药占比,也会影响科室考核,甚至会让医院年度医保额度超标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营。想要解决这种问题应该由医保局各地政府和医院共同协商解决,单独一个部门无法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

医保局给每个医院划出的医保额度是有数额限制的,所以医院在引入药品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医保额度,还要考虑医院的药占比,不然就会让医院出现倒贴钱的情况,这是医院所不想看到的局面,更是医生不愿意接受的局面,不然会影响他们的收益。所以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调整给医院的医保额度,或者把这种天价要单独分类,不占医院的药占比。

各地政府应该在医保局和医院之间承担一个重要的协调角色,不能把天价药划进医保以后就不管,一定要让这些天价药发挥它的真实作用,让那些患有特殊疾病的人享受到这个福利。只有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让两者都能接受,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医院作为救死扶伤的单位应该为患者考虑,不能只考虑到自己医院的药占比和医保额度,更不能只考虑自己科室的考核,要设身处地的为患者着想,要知道这些常年使用天价药的患者,等待这种天价药进入医保已经等了很长时间,他们已经无力承担高额的药费,迫切的需要这种平价药。医保局应该重新制定相关政策医院也要调整考核标准,只有多方一起努力,才能让天价要进入医院,才能让患者用这些曾经的天价药。

进了医保的“天价药”难进医院,会影响科室考核,如何解决该问题?

4. 医保的改革,会对药店有什么影响?

短期回调的原因是市场觉得个人可支配资金收紧对零售药店的购买力产生负面影响,但长期看,医药分开是必然趋势,零售药店的长期逻辑在于承接更多现在医院药房的市场外流,以及打破只能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限制,开放统筹账户在药店的使用权。老罗认为,现在仅仅是连锁药店发展大时代的开端。零售龙头价值前景不改,市场调整不必过于担忧。

医药股上半年真的不太平。6月4号一大早被财政部加急发文要求查账,下午又出个全行业医改推进政策,不但带量采购也就是药品大降价要作为重点医改手段继续推进,而且还提出高值耗材,DRGs付费等一系列全方位的改革任务。医药行业眼看着距离挤压利润的大手又靠近了一步,指数纷纷掉头向下。
零售药店跌幅最深是因为在这些改革中有一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要制定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文件。此文一出,市场立即联想到5月中旬也发布过文件要求2020年之前要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因此零售药店当场卧倒,大参林,一心堂等龙头公司三天累计跌幅超过5%。

第一份文件是5月中旬医保局和财政部联手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但是老罗注意到,这份文件针对的主体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要知道,中国的医保制度非常复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国家给与农村居民以及没有工作单位的城市居民缴纳的医疗保险(以前农民部分叫做新农合),目前每人每年的缴费水平在200元左右,国家再补贴每人每年520元。这部分保险人群很大,但资金体量不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到2017年的时候,城乡居民(注意是居民,没有工作的)医疗保险资金收入是6838亿元,跟有工作单位的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比金额较小,且很多账户原本就没有个人账户,因此影响十分有限,政策出台后二级市场基本没有受到影响。

而之前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改革的的确是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一直以来,有工作单位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都是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承担的,每月我们大概会扣除工资2%的金额用于缴纳医保个人部分,而公司单位也会同时替我们缴纳工资的6-8%,作为公司部分。两方面的钱加起来,就是我们城镇职工的医保账户缴费金额。但是,从使用的角度,有另外一种划分费用的方式,就是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我们个人扣除2%工资,全部归入个人账户以外,还有公司缴费部分的30%,也划入个人账户,这样,个人账户就有工资的3.8%-4%的金额;相应的,公司缴纳部分的70%进入统筹账户,即相当于工资4.2%-5%的金额。
医保统筹金额用于支付住院费用,是国家调配使用,也就是说额度是你的,但是钱并非存在你的账户中,而是被支付给正在使用医保费用的人了。但个人账户里的钱,是真实储存在账户中的,即医保卡中的余额,用于我们支付药房买医保药品以及门诊看病的医药费用。这部分钱主要由正在工作的年轻人缴纳,存的多但用的少,又没有被国家调配动用,因此,个人账户的钱就有结余。根据行业专家的统计,2018年城镇医保个人账户的支出约3600亿,累计结余量大约6000亿。也就是说,这6000亿的资金,沉淀在账户中未被使用。
此外,零售药店的政策也在同步发展。现阶段下,零售药房刷卡支付的钱只能来源个人账户,但随着医药分开的推进,零加成下医院对于卖药的积极性显著下降,行业预计未来会像美国一样,大多数药品通过药店销售。那么,原本属于医保统筹的药品在零售药店购买时,理应通过统筹账户支付,也就是说零售药店未来也应该和医院一样,能够接受医保统筹部分的费用。医保统筹费用支出体量要大于个人部分的支出体量,如果零售药店真的能够从中分一杯羹的话,现有的市场规模还有很大扩展空间。

5. 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对药企影响

法律分析:保证医保目录的科学性、公平性。因此临床价值较高的药品、对重大疾病、慢病等治疗效果好的药品,会不断的更新到目录,相反临床价值低、经济性差的药品将被逐步淘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三十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对药品的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生产经营、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与处理等承担责任。其他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药品质量全面负责。
第三十一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门人员独立负责药品质量管理。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受托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定期审核,监督其持续具备质量保证和控制能力。

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对药企影响

6. 取消药品加成对医院的影响

 取消药品加成对医院的影响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取消药品加成成为了医改的重点内容之一。 针对当前的医疗环境,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医院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消极影响。下面是我整理的取消药品加成对医院的影响,欢迎大家参阅!
    
     一、问题与背景 
    如何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回归是目前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一项重点。2012年,国务院决定选择300个县(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计划到2015年全国所有县级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从2012年7月1日起,北京友谊医院作为北京市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在全市率先试点实施医药分开,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公立医院的改革已势在必行,各医院必须适应新医改,积极探索适宜的方法。基于此,本文模拟北京友谊医院具体实施办法,结合某医院现状,测算分析该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可行性。
     二、测算方法 
    (一)资料收集
    北京市友谊医院具体方法为,取消原有的挂号费、诊疗费,建立医事服务费。新设立的门诊医事服务费分为四个档次,分别是普通门诊42元/人次、副主任医师60元/人次,主任医师80元/人次、知名专家100元/人次,急诊60元/人次,住院80元/人次/天。
    本文统计了某院2013年门诊和住院药品收入、药品成本、门诊挂号量、出院者占用总床日等数据,计算门诊、住院药占比,并按照北京市友谊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测算。
    (二)计算方法
    门诊增加的收入=不同档次的号源增加的医事服务费=(各档次医事服务费-原挂号费)*挂号人次
    门诊减少的收入=门诊药品差价
    住院增加的收入=增加的住院诊查费=(医事服务费-原住院诊查费)*占用床日数
    住院减少的收入=住院药品差价
    门诊收益变动=门诊增加的收入-门诊减少的收入
    住院收益变动=住院增加的收入-住院减少的收入
    总收益变动=门诊收益变动+住院收益变动
    此外,根据北京友谊医院情况,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的普通门诊增加了15.8%,专家门诊有所下降。假设该院门急诊总量不改变,知名专家号减少20%,普通门诊号增加知名专家减少的20%的比例,出院者占用总床日不改变,对该院数据进行调整后测算。
     三、取消药品加成的测算结果 
    根据2013年数据的测算结果显示,该院门诊收益变动有所增加,住院收益变动则有所减少,但总收益变动是增加的趋势。
    虽然此测算方法是基于药占比、门诊量、住院床日在取消药品加成后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进行的,但结果表明,该院若取消药品加成,建立医事服务费是有一定的可行性的。
     四、对医院应对取消药品加成的建议 
    测算结果表明,药占比的高低,是能否应对取消药品加成影响的关键。2008年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中规定,三级医院的药品收人占医疗总收入的比例应不超过45%。如何将药占比指标调控在合理区间,降低医疗成本,提升医生合理用药水平,成为各医院应该认真对待的问题。本文就如何控制药占比,提出个人的建议。
    (一)医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
    首先,医院各级领导应该认识到控制药物费用是降低医疗费用的有效措施之一,高度重视药占比的重要性,只有领导重视了,职工才会有目标、有信心。医院应该成立以分管院长为领导,多部门参与的药事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药品相关事务的管理,从药品的采购到使用都进行严格的控制。制定新药准入,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医嘱执行、各科用药比例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即医院对各科室进行药占比管理控制,各科主任对各科室医生合理用药进行监控管理,充分调动科室自主管控的积极性。
    抓思想,重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医院应该组织医生参加道德讲座及有关学术讲座,树立医生合理用药的观念,增强医生合理用药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降低医生在医疗服务中对药物使用的过度依赖,自发提升医德水平。还应加强定期培训,促进医务人员用药知识的更新,推进合理用药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制订合理的药占比标准
    控制药占比是为打破以药养医的局面,解决病人看病贵的问题,但如果片面的控制药占比,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大检查,医生可能通过多开检查费来降低药占比,这样不但没有降低病人的费用,基至总费用有可能上升,导致病人看病更贵更难。因此,科学地制订合理的药占比变得尤为重要。
    医院应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的不同,如内科和外科,手术科室和非手术科室,分别按照门诊,急诊,住院,将药占比指标细化至各临床科室及临床医生。有了可量化的控制目标,医务人员在执行中才有依据,才能不断的增强自律自控意识。
    同时,医院应加强单病种临床路径的管理,制订合理的单病种药占比。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可在医院内部建立起一种有效控制成本的长效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医疗服务的标准化、透明化,有效纠正不合理、不规范的临床医疗行为(服务不到位和服务过度等),从而保证医疗效果和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服务成本;也有利于改变临床医师重治疗效果而忽视治疗成本的`状况。医院应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结合自身的实际,组织相关权威专家在立足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成本的基础上,科学的制定单病种临床路径,组织医务人员单病种付费的各项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医疗质量和医院效益共同提高,在诊疗过程中,严格规范医疗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单病种医疗费用结构框架。
    只有制定出科学的临床路径以及合理的成本核算,医院才能应对单病种付费等新的医保支付方法,才能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合理用药监测系统
    在信息化的时代,合理用药的监管势必离不开信息化软件的支撑,医院可以引进或开发合理用药监测系统,实现对药品的科学化管理。
    借助信息化手段帮助医生、药师等临床专业人员在用药过程中及时有效地掌握和利用医药知识,预防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促进合理用药。
    同时,医院应定期监测汇总全院药品消耗情况,并对耗量异常增长、费用权重大,单价过高,疗效不确切的药品予以用药合理性分析、告知反馈、超量预警,继而进行行政干顶,停用耗用量异常增长的品种,从源头上控制院内药品品种数量的增长。
    当然,要认识到计算机系统的局限性,灵活应对信息软件监管手段相对机械的问题,医院应指定专人定期对该系统进行维护,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注重整合性与实用性,切实提高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四)发挥药剂师的作用
    临床药师在合理用药监管中的作用不可或缺。目前,大多数药剂师的工作局限于药品发放,事后点评,不能完全面向临床开展工作,因此,应挖掘临床药剂师的潜能,充分发挥药剂师的专业优势,加强临床参与度,在协助临床合理用药,推进个性化治疗,药学知识的更新普及,以及对信息化管理有效补充等方面发挥作用。
    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处方点评中的作用。定期对患者医嘱用药进行全方位的处方点评,包括处方权限、遴选品种、用法用量、联合用药以及配伍不合理等现象,加强与科室间的沟通,促进科室合理用药的改进。
    (五)建立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药占比指标是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三大重要原则的直接反映。医院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要综合考虑药占比、次均费用、患者满意度、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等指标,形成多维度多指标的考核体系。强化监管考核结果的应用,与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甚至是医生的职称评聘、执业资格再注册等挂钩,以此建立起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建立一套长效、可行性强的考评制度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发挥有效的鼓励和约束作用,从而加强医疗过程管理与环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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