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核算计价方法包含什么

2024-05-15

1. 存货核算计价方法包含什么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1、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先收到的存货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具体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2、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是根据期初存货结余和本期收入存货的数量及进价成本,期末一次计算存货的本月加权平均单价,作为计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价值的单价,以求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结存存货价值的一种方法。
3、移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收货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价或成本的1种方法。计算公式:库存原有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采用移动平均法能够使企业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4、个别计价法个别计价法是以每次(批)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各该次(批)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即:每次(批)存货发出成本该次(批)存货发出数量该次(批)存货实际收入的单位成本除上述计价法外,还有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但前五种方法属于企业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期末计价通常是以实际成本确定。但是.除了这种方法外.还有一较为广泛的方法成本(实际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计价的方法。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是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存货核算计价方法包含什么

2. 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哪些

你好,
一)先进先出法
(1)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2)先进先出法以实地盘存制为基础计算的结果与永续盘存制相同。
(3)在先进先出法下,存货成本是按最近购货确定的,期末存货成本比较接近现行的市场价格。
(4)当物价上涨时,先进先出法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当物价下跌时,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5)先进先出法的优点是使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缺点是工作量比较大。
(二)后进先出法
(1)后进先出法是以较后购入的存货先发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2)后进先出法以实地盘存制为基础计算的结果与永续盘存制不同。
(3)后进先出法的优点是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本期发出存货按照最近收货的单位成本计算,从而使当期成本升高,利润降低,可以减少通货膨胀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也是会计实务中实行稳健原则的方法之一;缺点是计算比较繁琐。
(三)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辩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种方法是假设存货的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辩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方法。
(四)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本月全部收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发出和库存成本。
(五)移动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平均法,指本次收货的成本加原有库存的成本,除以本次收货数量加原有收货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单价,并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六)计划成本法
计划成本法指企业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材料成本差价”科目,登记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

3. 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哪些?


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哪些?

4. 存货计价方法有哪些

1.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是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

  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具体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

  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

  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或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采用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由于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因此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4.移动加权平均法

  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库存原有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

  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5. 存货计价的方法有那些?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
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存货计价的方法有那些?

6. 存货的计价方法有什么

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在企业中,存货经常处于不断销售、耗用、购买、或重置中,具有较快的变现能力和明显的流动性。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即用于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单位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根据期初存货结余和本期收入存货的数量及进价成本,期末一次计算存货的本月加权平均单价,作为计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价值的单价,以求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结存存货价值的一种方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出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它是指对发出的存货分别认定其单位成本和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要求具体存货项目具有明显的标志,而且数量不多、价值较大,如大件、贵重的物品。期末存货的各种项目,分别确定每种物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然后相加各种存货的成本,即为存货期末全部的成本。

7. 存货计价方法有哪些

存货的计价
(一)存货取得的计价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存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存货有多种方式,存货的取得方式不同,其成本的确定方法也有所不同。
1.外购的存货的实际成本为采购成本。采购成本包括买价(包含增值税)、运杂费、保险费等。
2.自制存货的实际成本是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构成。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存货成本还包括为产品开发而发生的借款利息中应予资本化的部分。(详见“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
3.委托加工存货的实际成本是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相关税费所构成。
4.投资者投入存货的实际成本,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此外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按非货币性交易的有关规定确定存货的实际成本。
(二)存货发出的计价
由于存货是分次购入或经分批开发、分批生产形成的,同一种存货由于形成的时间不同,其成本也存在着差异,所以,就产生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问题。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实际成本计价,另一种是按计划成本计价。
1.按实际成本计价
发出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又分为“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不同的方法。
1)先进先出法
所谓“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并根据这一假定的成本流转顺序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收入存货时要在存货明细账中逐笔登记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顺序将先入库的存货成本先转出,并逐笔登记存货发出和结存金额。
2)加权平均法
所谓加权平均法(也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月初结存存货成本,除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并按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及期末库存成本的方法。
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平时对入库存货要逐笔登记数量、单价和金额,而对平时发出材料只登记数量,而不登记单价和金额。到月末计算出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再计算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的成本。所以平时工作量较小。
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存货结存金额+本月入库存货成本合计)/(月初存货结存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平均单位成本
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平均单位成本
3)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将每批入库的存货,单独存放,单独贴标签,单独标明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属于哪一批的,就按该批存货入库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一般适用于个别计价法来结转成本。即将每一个工程项目单独计算和结转成本,不存在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和加权平均的问题。
2.存货按计划成本计价
存货按计划成本计价是指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对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而将实际成本脱离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存货成本差异”账户单独核算。采用这种方法,月末在按计划成本结转发出存货的成本后,还要按照存货的成本差异率计算和结转发出存货应承担的成本差异,从而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存货按计划成本核算,如果计划成本制定的合理,可以起到对发生的成本进行控制的作用,也便于事后对成本进行考核。但如果计划成本制定得不科学、不合理,便失去按计划成本核算的意义。在物价不断变动的情况下,按计划成本核算比较困难。
(三)存货的期末计价
到会计期末(年末),企业对库存的存货,应按照实际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计价。如果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存货的实际成本,其差额部分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各种存货的性质不同,所以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也不完全相同。
1)开发产品的可变现净值
开发产品的可变现净值=该开发产品的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
2)用于产品开发的各种材料设备的可变现净值
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种建筑材料和库存设备的可变现净值,难以按一般加工企业材料的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计算。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直接按照各种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
2.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当有迹象表明存货发生减值时,企业应于期末计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如果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的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已提的跌价准备),就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应该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在存货品种较多的情况下,为了简化核算,也可以按存货的类别计提坏账准备。即将同一类型或同一用途的不同存货合并在一起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应在每一会计期末,计算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后,再与存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如果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其差额就是应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应按其差额数冲回原来已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以冲平为限。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作如下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
贷:存货跌价准备
冲回已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做如下分录: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冲回和转销
对过去因为跌价已经提取了跌价准备的存货,当发生跌价的因素已经消失,即存货的价值已经恢复,那么,应将以前为此已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回。在以前已提跌价准备的范围内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
如果已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已经销售,那么为该批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也应同时转销。并用以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分录如下: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的盘存
存货的盘存是确定存货实际数量的方法。存货的盘存方法有两种:即永续盘存法和实地盘存法。
(一)存货的永续盘存法
永续盘存法,是指在存货明细账中对存货的收入、发出逐笔进行记录,并可以从账簿中随时结出库存存货数量的方法。永续盘存法,有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但核算的工作量大。
(二)存货的实地盘存法
实地盘存法是指企业在期末通过实地盘存实物,来确定存货的结存数量,并用倒挤的方法来确定当期存货发出数量和成本的一种方法。
采用实地盘存法,当期存货发出的数量和成本用下述公式计算。
当期存货发出数量=期初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期末结存存货数量
当期发出存货的成本=当期发出存货的数量×该存货平均单位成本
存货的实地盘存法平时只需要登记存货收入的数量和金额,而不需要登记存货发出的数量和金额,所以简化了存货的核算工作。但不利于对存货的管理。所以一般只是对一些价值低、数量大、消耗频繁的存货才采用实地盘存法。诸如对建筑用的砂石料、作为燃料用的煤等存货只能采用实地盘存法来确定存货的结存数量。
一、仓储合同印花税多少钱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为仓储保管合同或作为合用使用的仓单、栈单(或称入库单等)。对有些凭证使用不规范,不便计税的,可就其结算单据作为计税贴花的凭证。仓储合同按收费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150000*1‰=150(元)。

存货计价方法有哪些

8. 存货的计价方法方法有哪些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采用个别计价法,计算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但由于工作量繁重,适用范围很小,仅用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等。其他四种方法,由于采用了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会出现不同的发出、库存存货的价值,从而影响企业损益。因此,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可以减轻企业的所得税税负。为方便起见,下面以一个简单例子进行分析。
某企业2017年度购销货情况如下:3月购进货物50万公斤,单价4元;4月购进货物60万公斤,单价4.5元;5月购进货物70万公斤,单价4.6元;6月销货160万公斤,单价5.5元;9月购进货物80万公斤,单价4.8元;11月购进货物40万公斤,单价5元;12月销货100万公斤,单价6元。
方案一:采用先进先出法。除11月购进的货物作为库存外,其余已售出,因此库存存货成本200万元,发出存货成本1176万元,销售收入148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4万元,企业所得税100.32万元。
方案二:采用后进先出法。库存存货成本176万元,发出存货成本12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80万元,企业所得税92.4万元。
方案三: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的加权平均价为4.587元,则库存存货成本183.47万元,发出存货成本1192.53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87.47万元,企业所得税94.87万元。
方案四:采用移动平均法。库存存货成本192万元,发出存货成本1184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96万元,企业所得税97.68万元。
可见,在进货价格呈上升趋势时,企业的所得税税负由轻到重依次是: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最佳方案是采用后进先出法,此时期末存货成本最低,当期成本最高,利润降低,起到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效果,能减少物价上涨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反之,物价呈下降趋势时,选择方案的顺序正好与之次序颠倒,最佳方案是采用先进先出法,如电子产品,由于产品更新换代快,价格逐渐下降,选择先进先出法对企业有利。
需要指出的是,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应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因此,企业应在每年度末搜集有关信息,力求准确判断材料价格走势,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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