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加入汕头蓝天义工?

2024-05-08

1. 怎么加入汕头蓝天义工?

年满十八周岁就有自愿者证啊

怎么加入汕头蓝天义工?

2. 蓝天义工的汕头市蓝天义工协会简介

关于汕头市蓝天义工协会   一、蓝天义工的成立及概况  蓝天义工协会理事会负责日常的管理和运作,理事会成员12名,均由会员代表在会员代表大会中不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其中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名。蓝天义工设立秘书处、人事部、财务部、物资部、助学帮教部、个案档案部、宣传推广部、综合组支持部及纪律监督部,此外还分区域设立了8个社区服务小组,每个小组在各自服务的片区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后勤组则每晚安排人员在办公室值班并处理相关事务。  作为粤东地区成立最早、规模较大的义工组织,蓝天义工协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服务社会,助残扶弱,传播文明”为中心开展工作,倡导“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义工精神。长期为1000余户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单亲家庭、特困户提供帮扶,为贫困学生筹集助学金超过200万元,每周开展探访照料孤寡老人活动、环保活动和助教服务,广泛参与各类公益活动,服务成效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曾被授予“广东省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 广东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汕头市文明单位”、“汕头市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汕头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汕头市热爱儿童先进单位”等称号。  二、蓝天义工活动情况  成立至今,蓝天义工协会的服务项目涵盖了探访照料、扶残助残、慈善救助、助学帮教、法律援助、环境保护、初级卫生、文化(文艺)扶贫、交通协管等。以下介绍长期开展的几个项目:  1、长期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002年,蓝天义工在汕头的老市区内组建八个社区服务综合组,组织会员为社区内的“孤寡残弱”家庭进行针对性、长期性、实质性的服务,定期上门探访,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买粮买菜、看病就医,甚至修葺房屋、改造居住条件。蓝天义工的会员们与帮扶对象建立起亲如家人的关系,很多帮扶对象特别是孤寡老人都非常依赖和信任义工会员,称赞他们比自己的子女还贴心。  针对困难家庭,蓝天义工协会不断发动社会资源,经常筹集大批量物资送予帮扶对象。每月都筹集一批固定物资发放给帮扶对象。每年新春来临之际,蓝天义工都会主办“迎新岁温暖进万家”大型物资派发活动,为协会帮扶的近千户特困家庭发放大米、面、食用油、春联、糖果、衣服等应节物资,让困难群众在社会各界的关爱中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2、关爱学生,长期开展助学、帮教活动。  在走进社区进行服务的过程中,蓝天义工得知很多贫困学子因为家庭环境及经济等原因,导致性格自卑、学习成绩差的情况,于是萌发了成立助学辅导站的想法。2002年,部分义工开始为学生提供一对一的学业辅导,2003年在永祥街道成立了首个辅导站,经过半年的发展,辅导站从原先的9名学生、7名教师快速发展成学生教师各60人,基本形成一对一、一帮一结对帮教的良好局面。每个星期六和星期天,义工们准时为学生们进行各科目的辅导。成功试点之后,蓝天义工又陆续联系了八个学校,在校内开展了面向特困学生的长期辅导。助学辅导不仅提高了孩子的学习成绩,使他们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而且逐步改变他们自卑封闭的性格,明显提高其自尊心和自信心。目前九个助学辅导站每周辅导学生近300名。并于每学期举行爱心游活动,带领贫困学生到爱国教育基地参观游览,让这些平时极少出外游玩的学生们度过难忘的节日。  “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家庭减轻学费支付的压力,自2003年开始,蓝天义工开始有组织地开展助学活动,通过义演义卖或广泛宣传和发动,为贫困学子筹集学费,至今累计发放助学金超过200万元,极大地缓解了困难家庭的经济压力。  3、开展环保活动,传播现代文明,培养环保理念。  蓝天义工协会一向致力于环保工作。为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及社会责任感,2006年4月,蓝天义工首创“一日义工之万人环保”活动,每个星期天上午,会员们带领近百名市民和学生打扫卫生、捡拾垃圾、清除牛皮癣,用实际行动共同为美化市容市貌作出努力。至今已有近两万人次参与该活动。这个活动已成为蓝天义工常规品牌项目之一。  2006年12月3日,为庆祝国际义工日,蓝天义工发起,并联合无锡市欢乐义工、大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大连市郭大姐爱心之家、大连市心连心365志愿者协会、潮州阳光义工团、澄海阳光志愿社及香港地球之友等五个城市九个义工团体同时开展环保活动,开创了国内首次义工团体异地同步同主题活动,也促进了南北两地义工组织的共同交流。  2009年3月28日、2010年3月27日、2011年3月26日,蓝天义工协会连续三年与汕头市环保局联合主办“地球一小时”汕头熄灯系列活动,呼吁市民群众、商家企业等熄灯一小时,用实际行动抵御气候变化,展示对达成全球新的应对气候变化协议的支持。  4、广泛参与、协助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十年来,蓝天义工参加“健康直通车”、“全国助残日”、“慈善一日捐”、“无偿献血”、“交通协管”、“文明使者”等公益活动200多场。自行组织策划了送书下乡、重阳节百叟宴、心系海啸灾民大型公益活动、潮汕心大型公益活动、和谐邻里社区系列活动等,在活动中传播文明、倡导和谐。  2008年5月汶川地震期间,蓝天义工与社会各个团体合作,主办、协办多场赈灾活动,为灾民们募集款项达147万多元。2010年4月1日—4月5日,蓝天义工协会联合汕头市红十字会、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栏目组开展了“春泉行动”,为云南楚雄州的灾民募集110多万元的爱心款和爱心物资并亲自送达灾民手中。同年4月18日—4月24日玉树地震之后,蓝天义工又迅速联合汕头市红十字会、汕头市公益基金会、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栏目组共同开展“格桑花行动”,在市区各个繁华路段开展募捐活动,筹集善款148万多元,对口援建和扩建当地的怀德孤儿院,为灾区孤儿重建温暖的家。  十年来,蓝天义工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用爱心和真心谱写数不清的志愿者故事,用实际行动诠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义工精神,也使“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志愿理念得以升华,为构筑和谐社会、为建设幸福汕头做出自己的贡献.    蓝天义工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下设理事会对日常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通过对个案档案、助学帮教、综合组支持、宣传推广、人事档案、财务、纪律监督等主要职能部门的分工,引领八个综合服务组在不同的街道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同时将市区划分为八个区域,活动范围辐射到大华、光华,鮀浦、乌桥、金砂、永祥、新福、海安、鸥汀、同益、石炮台等市内各大区域。协会长期坚持的服务项目包括:夕阳关怀,曙光帮教,困难家庭扶助,贫困学生助学,环境保护(一日义工)等等。欢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了解和监督蓝天义工,诚邀您一同加入蓝天义工的行列,服务社会、回报社会,为构建和谐汕头作出应有的贡献。协会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外马路201号。值班时间:周一至周日 晚上 8:30-10:00周日白天 上午 9:00-11:30 下午3:00-5:30

3. 加入汕头蓝天义工有什么条件?

新手上路指南
蓝天义工组织注册义工的基本条件包括:
  1、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志愿从事义务工作,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心理、技能素质,遵纪守法。
  
  2、承认蓝天义工章程,依照蓝天义工注册制度进行登记注册,并接受蓝天义工相关培训。
  
  3、蓝天义工暂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的在读高中生以个人方式申请。
  
  4、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提出申请加入蓝天义工者,除具备特殊技能的个人,否则只接受团体报名。

加入汕头蓝天义工有什么条件?

4. 在汕头哪些地方可以当义工

蓝天义工有五个报名点:
要离林百欣近的话,第二个报名点适合你。就在 林百欣对面。


蓝天义工报名点: 
1、蓝天义工办公室:长平路竹园9幢104,即在长平路残联后面宿舍楼楼下. 
2、 私家生活各分店:MINI店,沃尔玛入口处。总店:南国商城北一门入口. 
金涛店:金涛庄60栋123号. 
大洋店:东厦南路22号(即大洋花园对面). 
3、“品茗人生”俱乐部:凤凰山路龙湖宛1栋102. 
4、百花路东厦运动场内跆拳道馆. 
5、汕头市优越办公配套设计有限公司:中山东路中泰花园28幢802铺面(汕头港物流配送中心斜对面). 

报名时间: 
办公室报名时间为周一到周日晚8:30-10:00 
星期日:早上:9:30-11:30 
星期日:下午:3:00-5:30 

其它报名点为商家正常营业时间 

办公室值班电话:8823 9828 
移动值班电话:134 2188 3666 ,助学理事谢扬 电话:134 333 87900

5. 蓝天义工,加入

为有效的使用义工资源、保证义工队伍素质,进一步推动义务工作规范化、制度  化,制定本制度。  一、义工的基本条件  蓝天义工组织注册义工的基本条件包括:  1、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志愿从事义务工作,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心理、技能  素质,遵纪守法。  2、承认蓝天义工章程,依照蓝天义工注册制度进行登记注册,并接受蓝天义工  初级培训。  3、蓝天义工暂不接受年满十八周岁的在读高中生以个人方式申请。  4、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提出申请加入蓝天义工者,除具备特殊技能的个人,否  则只接受团体报名。   二、义工登记及年度注册  蓝天义工登记及年度注册主要采用书面方式。资料除编号及个人愿意公开的部分  内容外,其它将按《蓝天义工章程》中有关保护个人隐私条例及相关国家法律予以保  密,不对外公开,只供内部存档记录使用。  1、个人登记、年度注册手续:  ①、由申请人向蓝天义工组织或各基层义工小组索取《蓝天义务工作者登记表》  一份,如实完整填写;  ②、缴交个人一寸证件相两张;  ③、缴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个人完成注册手续后,等待通知参加蓝天义工初级培训。参加完初级培训,  即成为蓝天义工正式成员,并由蓝天义工制发给《蓝天义工服务证》和《蓝天义务工  作者服务登记表》,在服务或参加培训等活动时必须佩带。   ⑤、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为蓝天义工发放服务证及成员进行年度注册月  份。  ⑥、蓝天义工正式成员,每一年须进行一次年度注册登记。  2、团体义工登记及管理办法:  ①、团体会员,是指拥有十名以上志愿者、承认本会章程、履行申请登记手续、  经蓝天义工理事会考察审核同意的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群众组织。  ②、申请登记团体会员的单位,应填写区蓝天义工统一印制的《汕头市蓝天义工  团体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③、《汕头市蓝天义工团体会员登记表》由申请单位的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本单  位公章后,上报蓝天义工理事会。  ④、蓝天义工理事会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程序为:蓝天义工理事会工作人  员与申请单位领导座谈,听取申请单位的近期义务工作计划。经蓝天义工理事会考察  后,符合本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由区义工联秘书处予以批准;不符合的,不  予批准。  ⑤、经蓝天义工理事会批准成立的团体会员,其《团体会员登记表》一份留存本  单位,一份蓝天义工存档。  ⑥、团体会员可以自主吸收本单位(社区)志愿参与义务服务的人士加入本团体  组织,也可以自主决定对违反本会章程或调离本单位(社区)的人除名。  ⑦、团体会员应做好本团体内义工的服务记录,并定期向蓝天义工理事会上报,  蓝天义工理事会根据星级义工表彰办法进行表彰。  ⑧、团体会员负责人调离本单位或不再负责义务工作时,应向本单位领导申请确  定新的团体会员负责人。新任团体会员负责人,应尽快熟悉工作,并将变动情况及时  上报蓝天义工理事会。  ⑨、团体会员应及时向蓝天义工理事会反馈本团的活动情况。  ⑩、团体会员的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其所在单位支付或自筹解决。  三、注册义工的管理  1、培训辅导。成员完成注册登记后,可以参加蓝天义工组织的培训辅导。对于  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服务项目,还要组织安排相关的服务技能培训。具体管理办法请  参照本组织的培训制度。  2、服务种类选择。以个人登记注册时,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所选择的一个或多  个服务种类分派进蓝天义工各服务小组。没有选择服务种类的由蓝天义工中心组人事  管理负责人视情况安排。  3、蓝天义工成员每年服务小时不少于12小时,倡导服务时数每年不少于48小  时。  4、义务工作者服务记录。  《蓝天义务工作者个人服务登记表》由蓝天义工组织印发,在义工成员完成注册  时同时发到成员手中。  《蓝天义务工作者服务登记表》由蓝天义工组织印发,发到各组负责人手中。在  送理事会人事管理负责人处之前,由各组负责人使用及保管,在小组服务时如实填  写。  每次服务结束时,各义工成员到各组负责人处填写上述两种服务登记表,各组负  责人确认后签名。  5、星级评选制度。  星级评选制度以《蓝天义务工作者服务登记表》中记录的义工成员服务时间为评  选依据。  义工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0、100、150、200……小时,可交由小组负责人转交给  蓝天理事会人事管理负责人,经审核后在《蓝天义工服务证》上相应位置盖予相应的  星级。审核依据是《蓝天义务工作者服务登记表》中成员版和组长版中记录的对照。  累计服务时间50小时为一星级,100小时为二星级,150小时为三星级,200小时  为四星级,以此类推。年度注册换证时星级记录将保留在新证中。  6、被服务对象的意见反馈。  《蓝天义工服务意见表》由蓝天义工组织印发,由理事会组织人员不定期对服务  对象进行意见回访时填写存档。  四、档案管理  1、基本情况档案:义工基本情况(包括原始表格、照片等)。  2、服务档案:义工服务情况的记载。  3、服务反馈情况档案:义工服务后,被服务单位的评价反馈。  4、蓝天义工组织印制《蓝天义工服务证》,《蓝天义务工作者服务登记表》,  作为义工身份证明和服务记录依据。  5、《蓝天义工服务证》内容包括:蓝天义工服务标志、义工姓名、照片、所属  组别、编号、公章等,并由蓝天义工组织制发及管理。  6、《蓝天义务工作者服务登记表》内容包括:义工姓名,服务日期,服务内  容,服务时间等。  7、《蓝天义工服务证》及《蓝天义务工作者服务登记表》由义务工作者和各组  负责人使用及保管,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使用;有转借、冒用或不当使用情事者,  蓝天义工组织应予纠正并注记,其服务记录不予采计。  8、蓝天义工理事会将随时抽检服务证及服务登记表之使用情况。  9、蓝天义工理事会对不适任之义务工作者,有权收回并注销其《蓝天义工服务  证》及相关资料。  10、蓝天义工对没有进行年度注册的义工,将视为自动退出,蓝天义工将注销  其《蓝天义工服务证》及相关资料。  11、蓝天义工成员如有特殊原因,长期无法参加义工活动的,须事先通知所属  组负责人。并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对于连续三个月以上没参加义工活动(含事先通知负责人)的义工成员,蓝  天义工将不再通知其参加活动。同时,蓝天义工保留其个人资料档案直至年度注册为  止。在此期间,其本人如有意愿再参加义工活动,需主动与其原所在小组的负责人取  得联系。  ②、对于半年以上没有参加义工活动,而又没有事先通知负责人的义工成员,视  为自动退出,蓝天义工将注销其《蓝天义工服务证》及相关资料。  12、对于因为第10、11项而被视为自动退出的成员要求重返本组织,必须  向理事会递交书面原因说明,并重新填写报名表格。  13、连续两年有第10、11项情况者,两年内不再接受其报名。

蓝天义工,加入

6. 蓝天义工,加入

为有效的使用义工资源、保证义工队伍素质,进一步推动义务工作规范化、制度  化,制定本制度。  一、义工的基本条件  蓝天义工组织注册义工的基本条件包括:  1、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志愿从事义务工作,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心理、技能  素质,遵纪守法。  2、承认蓝天义工章程,依照蓝天义工注册制度进行登记注册,并接受蓝天义工  初级培训。  3、蓝天义工暂不接受年满十八周岁的在读高中生以个人方式申请。  4、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提出申请加入蓝天义工者,除具备特殊技能的个人,否  则只接受团体报名。   二、义工登记及年度注册  蓝天义工登记及年度注册主要采用书面方式。资料除编号及个人愿意公开的部分  内容外,其它将按《蓝天义工章程》中有关保护个人隐私条例及相关国家法律予以保  密,不对外公开,只供内部存档记录使用。  1、个人登记、年度注册手续:  ①、由申请人向蓝天义工组织或各基层义工小组索取《蓝天义务工作者登记表》  一份,如实完整填写;  ②、缴交个人一寸证件相两张;  ③、缴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个人完成注册手续后,等待通知参加蓝天义工初级培训。参加完初级培训,  即成为蓝天义工正式成员,并由蓝天义工制发给《蓝天义工服务证》和《蓝天义务工  作者服务登记表》,在服务或参加培训等活动时必须佩带。   ⑤、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为蓝天义工发放服务证及成员进行年度注册月  份。  ⑥、蓝天义工正式成员,每一年须进行一次年度注册登记。  2、团体义工登记及管理办法:  ①、团体会员,是指拥有十名以上志愿者、承认本会章程、履行申请登记手续、  经蓝天义工理事会考察审核同意的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群众组织。  ②、申请登记团体会员的单位,应填写区蓝天义工统一印制的《汕头市蓝天义工  团体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③、《汕头市蓝天义工团体会员登记表》由申请单位的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本单  位公章后,上报蓝天义工理事会。  ④、蓝天义工理事会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程序为:蓝天义工理事会工作人  员与申请单位领导座谈,听取申请单位的近期义务工作计划。经蓝天义工理事会考察  后,符合本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由区义工联秘书处予以批准;不符合的,不  予批准。  ⑤、经蓝天义工理事会批准成立的团体会员,其《团体会员登记表》一份留存本  单位,一份蓝天义工存档。  ⑥、团体会员可以自主吸收本单位(社区)志愿参与义务服务的人士加入本团体  组织,也可以自主决定对违反本会章程或调离本单位(社区)的人除名。  ⑦、团体会员应做好本团体内义工的服务记录,并定期向蓝天义工理事会上报,  蓝天义工理事会根据星级义工表彰办法进行表彰。  ⑧、团体会员负责人调离本单位或不再负责义务工作时,应向本单位领导申请确  定新的团体会员负责人。新任团体会员负责人,应尽快熟悉工作,并将变动情况及时  上报蓝天义工理事会。  ⑨、团体会员应及时向蓝天义工理事会反馈本团的活动情况。  ⑩、团体会员的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其所在单位支付或自筹解决。  三、注册义工的管理  1、培训辅导。成员完成注册登记后,可以参加蓝天义工组织的培训辅导。对于  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服务项目,还要组织安排相关的服务技能培训。具体管理办法请  参照本组织的培训制度。  2、服务种类选择。以个人登记注册时,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所选择的一个或多  个服务种类分派进蓝天义工各服务小组。没有选择服务种类的由蓝天义工中心组人事  管理负责人视情况安排。  3、蓝天义工成员每年服务小时不少于12小时,倡导服务时数每年不少于48小  时。  4、义务工作者服务记录。  《蓝天义务工作者个人服务登记表》由蓝天义工组织印发,在义工成员完成注册  时同时发到成员手中。  《蓝天义务工作者服务登记表》由蓝天义工组织印发,发到各组负责人手中。在  送理事会人事管理负责人处之前,由各组负责人使用及保管,在小组服务时如实填  写。  每次服务结束时,各义工成员到各组负责人处填写上述两种服务登记表,各组负  责人确认后签名。  5、星级评选制度。  星级评选制度以《蓝天义务工作者服务登记表》中记录的义工成员服务时间为评  选依据。  义工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0、100、150、200……小时,可交由小组负责人转交给  蓝天理事会人事管理负责人,经审核后在《蓝天义工服务证》上相应位置盖予相应的  星级。审核依据是《蓝天义务工作者服务登记表》中成员版和组长版中记录的对照。  累计服务时间50小时为一星级,100小时为二星级,150小时为三星级,200小时  为四星级,以此类推。年度注册换证时星级记录将保留在新证中。  6、被服务对象的意见反馈。  《蓝天义工服务意见表》由蓝天义工组织印发,由理事会组织人员不定期对服务  对象进行意见回访时填写存档。  四、档案管理  1、基本情况档案:义工基本情况(包括原始表格、照片等)。  2、服务档案:义工服务情况的记载。  3、服务反馈情况档案:义工服务后,被服务单位的评价反馈。  4、蓝天义工组织印制《蓝天义工服务证》,《蓝天义务工作者服务登记表》,  作为义工身份证明和服务记录依据。  5、《蓝天义工服务证》内容包括:蓝天义工服务标志、义工姓名、照片、所属  组别、编号、公章等,并由蓝天义工组织制发及管理。  6、《蓝天义务工作者服务登记表》内容包括:义工姓名,服务日期,服务内  容,服务时间等。  7、《蓝天义工服务证》及《蓝天义务工作者服务登记表》由义务工作者和各组  负责人使用及保管,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使用;有转借、冒用或不当使用情事者,  蓝天义工组织应予纠正并注记,其服务记录不予采计。  8、蓝天义工理事会将随时抽检服务证及服务登记表之使用情况。  9、蓝天义工理事会对不适任之义务工作者,有权收回并注销其《蓝天义工服务  证》及相关资料。  10、蓝天义工对没有进行年度注册的义工,将视为自动退出,蓝天义工将注销  其《蓝天义工服务证》及相关资料。  11、蓝天义工成员如有特殊原因,长期无法参加义工活动的,须事先通知所属  组负责人。并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对于连续三个月以上没参加义工活动(含事先通知负责人)的义工成员,蓝  天义工将不再通知其参加活动。同时,蓝天义工保留其个人资料档案直至年度注册为  止。在此期间,其本人如有意愿再参加义工活动,需主动与其原所在小组的负责人取  得联系。  ②、对于半年以上没有参加义工活动,而又没有事先通知负责人的义工成员,视  为自动退出,蓝天义工将注销其《蓝天义工服务证》及相关资料。  12、对于因为第10、11项而被视为自动退出的成员要求重返本组织,必须  向理事会递交书面原因说明,并重新填写报名表格。  13、连续两年有第10、11项情况者,两年内不再接受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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