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扣增值税的范围有哪些?

2024-05-09

1. 可抵扣增值税的范围有哪些?


可抵扣增值税的范围有哪些?

2. 增值税抵扣范围?

(一)可以抵扣的项目:1、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产品采购、原材料采购、加工维修服务、劳务派遣等,以及购入用于生成经营的固定资产。2、公场所产生的水、电、物业服务费、办公用品、场地租赁费用、财产保险。3、工作人员外出产生的住宿费、高速公路通行费。4、公司产生的培训费、咨询费、广告费、会议费、宣传用品。(二)不可抵扣的项目:1、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采购或服务。2、住宿以外的差旅费用、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餐饮娱乐服务,日常生活服务。3、享受国家税收简易计税优惠或者是免征增值税的项目。4、保管不善等非正常损失的项目。5、贷款服务(融资租赁是可以抵扣的)。

3. 增值税抵扣范围

法律分析: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四、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五、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增值税抵扣范围

4. 增值税抵扣的范围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第一至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8号)

5. 增值税抵扣的范围

增值税抵扣范围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非货物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
一、如何认定虚开发票
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应当以行为是否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为标准。第一,在具体实践中,犯罪数额的大小是行为是否达到刑法处罚的标准,因此,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数额的认定,也是对行为人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认定。第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本罪是以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知没有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情况下,虚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俩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行为人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查发票真伪吗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查发票真伪。
发票真伪查询流程如下:
1、登陆当地税务局网站;
2、点击“发票查询”;
3、进入查询界面后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点“查询”;
4、查看企业名称、发票名称及号码与发票上盖的“发票专用章”上企业是否一致。
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均可查验,具体如下: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和卷票;
3、含收费公路通行费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发票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是:
1、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三、这样给他人代开增值税发票违法吗?
即使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至于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虚开的税款数额是否达到一万元以上或者是否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达到数额的,则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同于普通发票,其可以用于抵扣税款,抵扣税款则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所以国家会从重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虚开的税款税额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的国家税收的损失,也就是抵扣的税款额,即票面载明的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增值税抵扣的范围

6. 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哪些

公司经营中的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但是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可以抵扣,只是有一部分是可以抵扣的,就如以下情况:
(一)可以抵扣的项目:
1、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产品采购、原材料采购、加工维修服务、劳务派遣等,以及购入用于生成经营的固定资产。
2、公场所产生的水、电、物业服务费、办公用品、场地租赁费用、财产保险。
3、工作人员外出产生的住宿费、高速公路通行费。
4、公司产生的培训费、咨询费、广告费、会议费、宣传用品。
(二)不可抵扣的项目:
1、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采购或服务。
2、住宿以外的差旅费用、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餐饮娱乐服务,日常生活服务。
3、享受国家税收简易计税优惠或者是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4、保管不善等非正常损失的项目。
5、贷款服务(融资租赁是可以抵扣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7. 增值税抵扣范围

一、正面回答增值税抵扣范围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非货物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二、分析详情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值税抵扣就是将商品中的进项税与销项税相互抵消的意思,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就是增值税抵扣的税费,销售一方在销售商品给消费者时,一般都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这个发票也就代表着消费者交纳了增值税,销售商代替税务局收取了增值税。三、增值税抵扣凭证有哪些增值税抵扣凭证有:1、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销售方或者提供劳务或服务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即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农产品收购发票,即纳税人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农副产品开具的收购发票;4、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5、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抵扣范围

8. 增值税抵扣范围

公司经营中的 增值税 可以进行抵扣,但是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可以抵扣,只是有一部分是可以抵扣的,就如以下情况: (一)可以抵扣的项目: 1、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产品采购、原材料采购、加工维修服务、 劳务派遣 等,以及购入用于生成经营的固定资产。 2、公场所产生的水、电、物业服务费、办公用品、场地租赁费用、财产保险。 3、工作人员外出产生的住宿费、高速公路通行费。 4、公司产生的培训费、咨询费、广告费、会议费、宣传用品。 (二)不可抵扣的项目: 1、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采购或服务。 2、住宿以外的差旅费用、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餐饮娱乐服务,日常生活服务。 3、享受国家税收简易计税优惠或者是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4、保管不善等非正常损失的项目。5、贷款服务( 融资租赁 是可以抵扣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 或相关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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