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需要办理登记吗

2024-05-11

1. 质押需要办理登记吗

法律分析:质押需要登记,质押登记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一般情况下,动产质押,原则上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押需要办理登记吗

2. 办理质押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上海市场办理时,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证券质押登记申请》2.质押合同原件3.质押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4.出质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5.质押股份为国有股东持有的,出质人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质押备案表6.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深圳市场办理时,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质押登记申请书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质押登记声明书3.《质押合同》(须对《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公证)4.出质人如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加盖董事会公章)5.质押参与双方营业执照及复印件6.质押参与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7.质押参与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出质人证券帐户原件及复印件9.出质人持有《证券登记证明书》的,需提供原件;若《证券登记证明书》遗失,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任一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

3. 质押需要办理登记吗

一、正面回答动产质押,原则上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如果要抵押贷款的话,最好还是要去办理动产质押办理登记。二、分析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对财产(比如机动车等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通俗的说,就是A的机动车,质押给B,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当机动车作为质押物时,就称之为质押车。 一般在质押期间,或者债务未履行完毕前,不要购买质押车,否则存在一定的风险。三、动产质押办理登记注意事项:1、动产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2、 动产质权的客体仅以动产为限;3、 动产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4、 动产质权的内容在于占有质物,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5、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 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6、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 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四、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押需要办理登记吗

4. 办理质押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上海市场办理时,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证券质押登记申请》
2.质押合同原件
3.质押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出质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5.质押股份为国有股东持有的,出质人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质押备案表
6.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深圳市场办理时,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质押登记申请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质押登记声明书
3.《质押合同》(须对《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公证)
4.出质人如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加盖董事会公章)
5.质押参与双方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6.质押参与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7.质押参与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出质人证券帐户原件及复印件
9.出质人持有《证券登记证明书》的,需提供原件;若《证券登记证明书》遗失,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任一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

5. 债权质押在哪里办登记

	双方当事人共同到抵押登记部门(一般是工商局,但是若属于车辆、船舶等的到相关的管理部门)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抵押登记书(双方签字或盖章)。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债权质押在哪里办登记

6. 债权质押在哪里办理登记

法律分析:登记部门: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二条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7. 债权质押在哪里办理登记

债权质押在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流程:
1.超过半数股东同意出质决议。
2.签订股权质押合同。
3.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一、股权质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东股权质押合同签订应注意:
1.债权人应确认提供股权质押的质押人是否真正拥有该股权或者是否对该股权是否有处分权
2.注意抵押的股权是否属于可以抵押的。不是所有的股权都能进行质押,法律对此有限制条件,即能够提供质押的股权必须是“依法能够转让的股权”。
二、股权质押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办理登记的,有3个步骤。如下:1、先了解出质人和拟出质股权的有关情况;2、出质的股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必须要经过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决议同意后才可以进行质押;3、查清楚拟质押的股份是否有瑕疵,也就是是否存在禁止质押的规定。出质人还应当出具股权出质没有重复出质的相关证明。
三、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
行在批准借款人提供的股权质押的贷款条件后,信贷经营部门具体安排法定的贷款手续,根据一些银行办理经验并结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在实际运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借款人应当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借款企业财务报表、贷款证(卡)。公司章程、质押申请书、声明书、质押股权涉及注册资本出资的验资报告等公司证明文件。
(二)股份质押不仅涉及质权人(银行)和出质人(借款人),而且还需股份所在公司同意,因此借款人必须提供其所持股份的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贷款的决议、股东名册和股东大会授权书。
(三)为保证股权质押的合法有效,银行应要求借款人将债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文件由出质人所属公司向原股份公司审批机关(经贸委)提交股权质押申请,经贸委批准申请后,将同意股权质押的批复文件及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等文件向同级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报送备案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出质人全名、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和质押合同号、期限、股权占比等,工商登记可有效防止质权人将股权再次质押或转让。
(四)股权涉及上市公司的,借款人应会同上市公司向所属的深沪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权质押贷款登记手续,同时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予以披露;股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必须全部质押,不得部分质押。
(五)为稳妥起见,银行可将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书、《贷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书在放款之前由法律部门专业人员对上述法律文书的各项条款进行合规性审查,无法律障碍后,通过股权所属地公证处予以公证、以便最大限度地保障银行债权。

债权质押在哪里办理登记

8. 办理质押登记手续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法律咨询:我公司准备向银行贷款,由我公司的关联公司提供1000万股的股权质押担保,现在请问大家到证交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和办理的程序是什么?(包括我公司和银行各提供什么资料和程序)?律师解答:
(1)股票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押双方签定的质押合同(须经公证);
(3)出质人的股票帐户;
(4)质押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文件;
(5)质押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质押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质押股份为国有股东持有的,出质人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质押备案表。相关法律知识: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