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的问题

2024-05-15

1. 炒房的问题

“炒房”在房地产交易中是正常行为,国家不应该限制公民的消费自由。
现在的炒房之所以受人诟病,是因为房地产发展初期,市场还未完善,急速增加的炒房资金已经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后期发展,影响到公民的民生问题(房价超出基本经济消费水平)。
参考国外的房地产市场,房价是波动发展的。
正常的中国房地产市场自由发展,房价必然有一个极端的高峰,和一个极端的低峰,最后房价趋于平稳波浪式发展。
现在的调控政策,是国家运用政策性措施,挤压高峰和低峰的区间值,意图房价平稳着陆。
如果房地产市场不是国家的支柱产业,在中国经济秩序可承受的范围内,让房价崩溃,再重组也是可以的(内蒙古的鬼城)。
个人观点,不足为信

炒房的问题

2. 炒房这件事情都需要考虑进去哪些因素?


3. 业主卖房时如何防止专业炒房客

文/深圳方俊律师
最近一段时间,由于房价的上涨,很多炒房客重出江湖。由于炒房客的购房需求一般是投资而不是自住,且炒房客在把握市场行情和议价方面的能力都比普通的业主要强,因此,多数业主一般不喜欢将房子卖给炒房客。加之近期屡屡发生业主售房被骗的事件,这也导致业主售房时的警惕性更高。
从法律上讲,无论是炒房客还是自住购房者,与业主达成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业主不能仅仅因为买家是炒房客而拒绝售房,否则自己倒可能构成违约。但由于很多炒房客做ABC单,从中吃差价,以及在交易过程中欺负业主不懂二手房交易流程等,引发业主的方案,并导致了很多纠纷的发生。
就本律师实际经办的案件来看,一般来讲,炒房客(包括中介)会采取以下手段或措施:谎称自己买的房子到时候要登记在某个亲戚或朋友名下,要求买方签署买方主体变更确认书;骗取业主的全权委托公证书,以便抛开业主完成过户;要求两三个月甚至更长的首期款付款时间,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寻找下家;甚至有个别炒房客及中介,直接将买方有权转卖房子的条款暗藏于密密麻麻的合同条款中,诱骗业主签字等等。
很多业主在交易迟迟没有消息、自己迟迟收不到款等情况下发现,或通过其他渠道得知,买家和中介串通起来炒自己的房子,空手套白狼,吃差价,都会非常的愤怒甚至要求解除合约。在这里我们要告诉业主,即便如此,合约一般情况下都是不能随便解除的(当然,也有业主合法解除且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先例存在,但不具有普遍性),不要贸然行事。
为了从根本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本律师提出以下建议:1.
慎签买方主体变更确认书,如买方确实为自己的配偶、直系亲属等人买房,建议业主要求核实买方和新买方的真实身份关系,并且买方主体变更确认书的新买方处不得留空白。2.
留意合同中有无买方有权转卖房产给他人的条款。虽然一份合同的条款比较多,但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禁止业主连合同内容和条款都不看,仅听中介口头花言巧语就签字的不负责行为。3.
不给买方过长的首期款付款时间。一般来说,真正的买方都会在基本凑齐首期款后才会出手购房,因此,给予一个星期左右的首期款付款时间即可,最长建议不要超过一个月,否则是不正常的。4.
慎做全权委托公证书。如自己有能力赎楼,建议无需做全权委托公证书,以防委托人损害业主利益。5.
跟踪和监督交易流程。业主不要过于信任中介,自己要及时跟踪和监督交易流程,发生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咨询专业律师。一时的疏忽大意甚至有可能造成钱房两空的后果。

业主卖房时如何防止专业炒房客

4. 2017年炒房行不通了 专家为投资客支招

日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结论也为2017年的中国楼市定下了基调,未来炒房的投资客日子将难过了。除了炒房,放在手里的闲钱还能做哪些投资呢?中国新闻网于近日邀请了一批经济投资理财领域大咖,为想投资的百姓支招,条条都是实用干货,一起来看看吧。
“脱虚入实”投实体?
招商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
谢亚轩:
首先有一个判断,全球领域的发展有了一个重要转变,就是回到以经济建设为主上面来了。这个政策导向,在很大程度上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中国就更加明确地提出振兴实体经济。
如果这个大方向成立的话,跟实体有关的资产是最好的,而不是虚拟资产。比如说,更加广义的权益类投资,股权投资,或者是直接投资,都可以考虑。但是要明白,这是长期投资,不能仅仅只看短期几个月的回报。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宏观研究主管
周景彤:
实体经济的重要性众所周知,但是否会成为明年吸引大批资金流入的一个方向还有待观察。
关键是要看中国经济的基本面,以及营商环境、物流成本、用地成本、用工成本的变化,如果实体投资回报率回升,资金重回实体还是有可能的。但需要做很多工作。
要达到“房子不是用来炒的”的目的,要靠政府出台配套的一篮子政策措施来落实,来鼓励资金回流实体经济。”
加大境外资产配置?
招商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
谢亚轩:
2017年还有一个趋势,就是增持境外资产,其实当前私人部门的境外资产是相对少了,边际增持境外资产是大势所趋,比如海外置业、境外金融资产等。不过千万不要去抢购境外资产,抢购这个东西往往不是什么好事,投资一定要深思熟虑。
强调一点,不是说谁都可以都需要去增持境外资产,你要有足够高的风险承担能力,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说尽管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也有无奈,要看你能不能驾驭了。
招银前海金融投资研究部首席研究员
王朝阳:
2017年,随着深港通开闸运行了一段时间后,居民配置境外资产的又一个好去处。
从境外资产配置的角度来看,投资港股是绝佳途径之一。因为人民币相对美元进入了一个可能持续贬值的长周期,投资者通过深港通进行境外投资,可以达到规避汇率下行风险的目的,而且港股通没有总额度限制,其已经成为实现较大资金变相出海的绝佳途径。
同时,港股近两年来一直是全球最便宜的资产。以 2016年 10 月 24 日为时点,香港恒生指数基本是全球市净率(PB)最低的指数,且从市盈率(PE)来看也是如此。
资金流入股市?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连平:
从现在房地产的走势来看,明年房价大幅度回落的可能性小,房地产资金迅速退潮可能性不大,当然也不排除资金会流向其他地方,无非就是资本市场,股市、期货、金融衍生品等等。
再比如黄金,现在投资黄金短期来看不是好选择,但是从长期来看,从低位买进也是可以考虑的。
经济学家宋清辉:
真正愿意从楼市流入股市的资金,是那些本计划投向楼市但发觉风向忽变后转战股市的资金。
另外,当前能够投资的资产类型有很多,除了股票,可以炒期货、外汇、贵金属、古董、字画、邮票、玉石、虚拟货币等等,投资股市并不是唯一的渠道。(来源:中国新闻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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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个炒房的机会,但手头资金不多,请教高手指点

1、首先你要在开发商内部有认识的人,进行转定单形式是最为有利与有效的。
一张定单正常的话是有签约时间限制的,一旦到时间没签约定金是要没收,房源收回的。
如果有这样的人,可以一直拖着不签约。后续转卖个下家,收取差价即可。这些操作均需由开发商销售部门统一带你出手,你只要承诺给予交高的佣金即可。
2、若你要直接签约后,在产证办下来前转手,需要有开发商出具更名说明书,由你夫妻双方和下家夫妻双方一同去建委更名,一般开发商是不会给你出这样的证明的,所以还是要有可靠的内部人。
以上第一种方式,除非有关系很好的可靠人帮忙才可,要不对方完全可以自己定自己处理来完全占有差价,没必要帮你赚取。

有个炒房的机会,但手头资金不多,请教高手指点

6. 卖房遇到炒房客怎么办

法律分析:债权人把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应该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买房转让是合法的民事行为,不构成恶意串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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